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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過敏恐喪命! 醫:過去吃過沒事,不代表之後不會過敏

康健雜誌
更新於 15小時前 • 發布於 15小時前 • 出處/康健雜誌 文/葉懿德 圖/photoAC
藥物過敏恐喪命! 醫:過去吃過沒事,不代表之後不會過敏

生病吃藥很正常,但小心藥物使用也可能帶來危險,甚至危及性命。醫師呼籲,民眾應提高對藥物過敏的警覺,觀察身體的異常反應,以免發生憾事。

15年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藥物過敏關懷協會理事長張啟彬在上海因藥物過敏險些喪命,「當時身上開始出現藥物過敏反應,就趕緊回台就醫,整個進程發展非常快,還好及時治療,不然可能命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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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民眾輕忽藥物過敏,認為只是打個噴嚏、起幾個紅疹而已,但事實上,藥物過敏是身體服藥後的免疫反應,嚴重甚至可能危及生命。

過敏症狀恐「延遲發生」 3個月內出現6大症狀要小心

台北長庚醫院皮膚部藥物過敏中心醫師鐘文宏指出,有些人一旦發生藥物過敏,狀況就非常嚴重,「可能導致肝腎功能異常,若未及時治療,恐演變成肝衰竭或腎衰竭,更甚者會發生皮膚黏膜潰爛,像燙傷般的『史蒂芬強生症(SJS)』,這種情況甚至可能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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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過敏臨床表現多樣,有些人根本不自覺,以下6大症狀都有可能是因為藥物過敏,需多加留心:

1. 皮膚紅疹:皮膚表面出現紅色斑點或疹子。

2. 口腔潰破:口腔內部潰爛、破損。

3. 喉嚨疼痛:喉嚨出現不適甚至疼痛感。

4. 眼睛紅腫:眼睛發紅並伴隨腫脹情況。

5. 嘴唇腫脹:嘴唇異常腫大。

6. 身體發燒: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燒。

若服藥後身體出現上述「疹、破、痛、紅、腫、燒」6大症狀,或是出現心悸、呼吸困難、黃疸、茶色尿或不明疲倦等症狀,應警惕並立即就醫,也需要告知醫師用藥史,早發現藥物過敏,避免嚴重不良反應發生。

值得注意的是,藥物過敏症狀不一定會馬上發生,可能在服藥幾天內發生,甚至在2~3個月才出現,因此應注意身體反應,尤其是初次使用、或曾造成不適症狀的藥品,用藥時需保持警覺。

鐘文宏也提醒,不要以為之前吃過的藥,就不會出現藥物過敏,曾有民眾多次服用日本知名止痛藥都沒事,但過幾年服用卻出現過敏反應,可能是多年服用藥物的累積效應,或是受到免疫系統影響,呼籲民眾不要大意。

免疫疾病史、過敏體質是藥物過敏高危險群

藥物過敏與個人體質及基因息息相關,若是過去有藥物過敏、免疫系統疾病病史或是有皮膚病、氣喘、過敏性鼻炎等過敏體質需特別留意。

根據食藥署統計1999年~2024年11月的藥害救濟給付案例,常見造成藥物過敏的藥品類別,包括:

• 抗癲癇藥(Carbamazepine、Phenytoin、Lamotrigine)

• 抗痛風藥(Allopurinol)

• 非類固醇類消炎止痛藥(Diclofenac、Ibuprofen、Mefenamic acid)

• 抗生素(Rifampin/Isoniazinamid、Co-trimoxazole及Sulfasalazine)

「藥害救濟通報案件中,有高達4成的人皆是因抗癲癇藥Carbamazepine和抗痛風藥Allopurinol導致過敏,」鐘文宏也表示,亞洲人中約有10%~20%攜帶特定基因型,這些基因可能增加對抗癲癇藥或抗痛風藥過敏的風險,所幸目前國內針對服用這2款藥物的病人,健保分別有給付終身一次基因篩檢,可諮詢醫師,評估是否需要進行基因檢測,以降低藥物過敏風險。

張啟彬則提醒,當發生疑似藥物過敏症狀,務必保留藥袋、記錄症狀,停止服藥並盡速就醫,曾有藥物過敏病史的民眾,可請醫療人員協助登記並隨身攜帶,以避免重複使用致敏藥物

藥物過敏並非罕見事件,但往往因缺乏認知而被忽視,病人若有用藥疑問,建議諮詢原就醫院所是否停藥,或到大醫院皮膚科、風濕免疫科就診,確認是否為藥物過敏,避免因延誤治療而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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