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秦姓男子今年8月初又酒駕外出,在桃園市龍潭區民生路失控衝撞對向機車,造成自己和機車上3人連人帶車噴飛摔落田中,騎士夫妻1死1傷,桃園地檢署依公共危險案偵結起訴,將由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專庭審理,秦男案發後遭羈押。
犯罪事實指出,桃園龍潭37歲秦姓男子,自2017年起,連續3年因酒駕遭逮,除了第1次獲地檢署緩起訴處分外,2018、2019年分別遭判刑3月及4月確定,直到2019年11月11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遭吊銷駕照且未重新考照。
今年8月6日清晨4點,秦男搭乘父親的貨車一起從住處到楊梅區漢昌街的埔心市場擺攤,上午10點多秦男耐不住酒蟲呼喚,在市場旁超商買啤酒返回攤位上獨飲,直到近12點和父親收攤回家。
當天下午2點多,秦男不顧自己有飲酒,仍無照駕車外出,前往新竹縣關西鎮散心,下午3點41分由關西鎮回程時,沿著龍潭區民生路往大順路方向的鄉道行駛,因酒後注意力減低,反應操控能力不佳,竟逆向衝入對向民生路要往中豐路高平段方向的車道,並撞上黃姓夫妻共乘的機車。
由於撞擊力道之大,秦男和黃姓夫妻連人帶車,一起噴飛摔落路旁田裡,直到騎車路過民眾發現報警,黃姓夫妻緊急送醫救治,但黃夫因肋骨骨折、氣血胸、頭胸部鈍挫傷、右股骨骨折等傷,下午4點21分到院前已失去生命跡象,急救無效,黃妻胸壁鈍挫傷、骨折、血胸、左腿嚴重骨折及撕裂傷等。
警方於當日下午5點4分對秦男實施酒測,發現他距離上午11點最後一次飲酒已過6小時,但測得的酒精濃度仍高達0.46毫克。案經檢察官相驗黃夫的遺體後,黃的妻與子提告。
檢方偵查認為,秦男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刑法的無照,又曾犯公共危險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於10年內再犯之罪,因而致人於死,和刑法酒醉駕車過失傷害等罪嫌,將從重以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論處;由於符合國民法官法「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類型,桃園地院將開國民法官專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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