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某國小棒球教練,涉嫌對小球員猥褻、性侵,時間長達18年以上、22名學童受害。遭南投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起訴,南投地院言詞辯論終結,依加重強制性交、加強強制猥褻等罪名,判處7年6月到7月不等、合計68個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13年。
學生家長出面檢舉,這名教練在南投縣某國小擔任教師,並兼任學校棒球隊教練,利用執教機會,長期對小球員長期猥褻甚至性侵,檢察官吳慧文指揮南投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今年2月到教練家中、辦公室搜索,並拘提到案。
檢方認為,教練犯罪嫌疑重大,有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並反覆實行同一犯罪行為,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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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地檢署今年6月偵查終結,認為教練18年間對22名被害少年共犯68罪,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等罪嫌提起公訴。南投縣教育處強調相關性平調查已完成,對教練終身解聘、永不任用。
9月底全案言詞辯論終結,教練再度聲請停止羈押,法官裁定,認為教練他已坦承犯行,准予停押,但須交保證金30萬元,並限制居住在台南市住處;禁止對被害人或家屬恐嚇、騷擾、接觸、跟蹤;禁止無正當理由接近被害人住居所、學校、工作場所100公尺。
南投地院今天判決,這名教練身為教師,為逞私慾,不顧少年心靈的和人格發展健全,侵害少年的性自主權,甚至持續到國、高中階段,時間橫跨18年多,被害人數和次數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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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與其中14名被害人達成調解並賠償,法官認為已承認犯行,並盡力彌補被害人,因此判決合計執行有期徒刑13年。
鍾惠楨 這應該是一人一罰,直接死刑!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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