暱稱「大賈斯汀」的美國流行歌手賈斯汀·提姆布萊克(Justin Timberlake)在6月18日於紐約市長島酒駕被捕,他在現場3次拒絕酒測,但最終仍被依酒後駕駛罪名起訴。大賈斯汀原先辯稱沒喝酒,但在當地時間13日出庭接受認罪協議,說的確在開車前喝了1杯馬丁尼。
據了解,大賈斯汀當初離開飯店後,開著自己的BMW愛車,不僅沒有沿著車道行駛,還擅闖停車號誌,遭到警方攔下。賈斯汀當時雙眼充血,渾身酒氣,未通過「清醒測試」,因此遭到警方要求酒測。
大賈斯汀認罪 遭判社區服務、罰5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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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賈斯汀原先在8月的聽證會上以「無罪」辯護,若遭判刑最高恐面臨1年牢獄與2500美元罰款。本月13日他態度大轉彎,與律師共同出庭,和紐約薩福克縣檢察官達成認罪協議,承認了一項較輕的酒駕罪名。法官最終判處25小時社區服務,並命令他發布公共安全公告,還須支付500美元的罰款,並從週五開始在紐約州吊銷駕照90天。
大賈斯汀中午與律師在庭外發表聲明,他說:「想對正在看的民眾表示,即使你只喝了一杯,也不要開車,你還有很多選擇,像是可以打給朋友、叫計程車、使用APP叫車等。我犯下了一個錯,但我希望大家可以從此學習,不要重蹈覆轍。」
現年43歲的賈斯汀出身男團,2002年單飛後一炮而紅,曾拿下10座葛萊美獎,還進軍好萊塢出演多部電影,不過近來流年不利,爆出劈腿、酒後失態等醜聞,現在又因酒駕遭判刑,對於形象恐怕大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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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洪季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