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之聲中文網)“作為她的辯護人,我非常憤怒。”9月13日,備受關注的“雪餅案”當事人之一黃雪琴的辯護律師徐凱律師發布“緊急呼籲”,稱他頭一天給承辦法官吳俊打電話要求二審開庭,吳俊法官確認法庭已收到他提交的最新證據,但通話全程都沒有告訴他,二審判決已經作出。
這份由廣東省高級法院於9月10日作出、並於9月12日送達當事人的秘密判決,裁定黃雪琴和王建兵的行為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且均系主犯;王建兵本人被沒收的巨額借款,不予退回;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今年6月14日,在被拘留近三年後,經過一場閉門審判,廣州市中級法院一審裁定,黃雪琴和王建兵“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判處黃雪琴五年、王建兵三年半刑期。
徐凱律師稱,本案四位辯護律師均未得到法庭告知二審判決信息。按照中國法律規定,這是嚴重的程序違法。他呼籲道,黃雪琴王建兵一案作為中國公民社會標志性案件,“希望法律界同仁和關心公共議題的人士施以援手,共同糾正廣東高院的違法行為”。
王建兵辯護律師黃思敏表示,她在一周前也提交了開庭及調取證據等申請,二審法官說會考慮,沒想到就這樣秘密判決了。她譴責廣東高院如此明目張膽地違法辦案。
9月12日,黃雪琴在會見徐凱律師時說,“這一份判決裡,不僅罔顧事實,而且惡意揣測,故意誤解曲解,顛倒黑白,甚至自相矛盾,這是一份違背客觀事實的,不公且不義的判決,我不服!”
“夜航船”聚會
36歲的黃雪琴曾任職《新快報》、《南都周刊》等媒體,後辭職成為獨立記者。2018年,她參與推動中國#MeToo運動,支持多例個案維權,並發起一系列反性騷擾行動。2019年,她在香港參加反修例游行並實名發表記錄文章,被中國警方以“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王建兵現年41歲,暱稱“煎餅”,長期關注青少年社區教育、職業病工人權益倡議。兩人的案件被支持者合稱為“雪餅案”。
2021年9月,黃雪琴和王建兵在廣州被捕。一般認為,最直接的原因跟他們在王建兵住處組織朋友交流聚會有關。
據黃雪琴和王建兵的共同朋友憶述,被捕前近一年時間裡,他們每周四都組織名為“夜航船”的聚會,聚會的主題包括朋友間分享困惑,互相支持,以及討論社會事件。“自由之家”中國研究主任王亞秋向德國之聲表示,“雪餅”組織的聚會“在正常的國家並不算什麼很大的倡議,而是正常的社交”。
根據此案的一審判決書,在廣東警方看來,“夜航船”的聚會則是“借討論社會話題之機,煽動參加人員對我國政權的不滿,傳授反偵查方法,交流如何開展煽動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等”。
夕陽下的巨大橫幅
“雪餅案”一審判決兩天之後的傍晚,沐浴在夕陽之中的倫敦威斯敏斯特大橋一側,出現巨大的橫幅,上書中文“只要黃雪琴不自由,我們都不自由”及英文“WE ARE NOT FREE UNTIL XUEQIN IS FREE”。同一天,相似的橫幅出現在溫哥華唐人街、舊金山金門大橋、華盛頓方尖碑、紐約時代廣場、東京涉谷路口和東京鐵塔下。這是女權主義者的一場快速全球聲援聯動。
“雪餅案”再度引發國際社會對中國新聞環境的關注。保護記者委員會(CPJ)在一審判決前呼籲中國政府立即無條件釋放黃雪琴,撤銷所有對她的指控。
在黃雪琴、王建兵遭關押屆滿1000天之際,大赦國際發表聲明。該組織中國部主任布魯克斯(Sarah Brooks)表示,兩人被關押僅僅是因為行使言論自由的權利。“事實上,他們沒有犯下任何實際罪行。然而,中國政府卻編造種種藉口,把他們的工作視為威脅。”布魯克斯說,兩人被定罪是“惡意且毫無理由”的,這也顯示中國政府“多麼懼怕那些敢為保護他人權益、大聲疾呼的倡議者”。
“我腳裡有東西”
9月14日,徐凱律師發布和黃雪琴的最新會見情況。黃雪琴在讓他轉告朋友們的一段話裡說:“我會昂首挺胸,腳底有力,‘骨裡有氣’,心裡有愛,眼裡有光,穿上自由的衣裳。”徐凱律師解釋說,看守所規定,被監管人員見到管教,得抱著頭蹲下。但黃雪琴就是站著,管教說:你蹲下!她說,我腳裡有東西。管教問,你腳裡有什麼東西?她說,有骨氣!所以現在見管教,她都不用蹲下。其他被監管人員見她這樣,也跟著不蹲下,站著。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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