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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推疫苗通行恐致反效果 羅一鈞:鼓勵非強制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1年11月22日07:46

(中央社記者江慧珺、陳婕翎台北22日電)COVID-19疫苗通行措施備受討論,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今天說,國外經驗來看,強推疫苗通行可能讓民眾反感,導致反效果,因此國內採鼓勵、非強制接種。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統計,11月20日至21日國內共接種22萬7103劑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苗;疫苗人口涵蓋率為第1劑77.04%,第2劑47.77%。

疫苗涵蓋率持續提高,媒體提問若未完整接種2劑疫苗,未來是否考慮規範不可進入特定場所,或限制參與跨年等大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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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回應,大型活動都必須送交防疫計畫給各地方政府審查;至於疫苗通行部分,目前僅醫療、長照機構與近期復業的八大行業,適用疫苗接種規定,至於一般餐廳、場所或活動,並不會硬性規定。

羅一鈞進一步說明,指揮中心並未規定要有疫苗接種證明,才可通過大型活動防疫計畫,只要落實體溫量測、人流監控、戴口罩與環境清消即可。

羅一鈞提到,部分醫界人士或專家認為,推行疫苗通行有利於執行防疫措施,但從國外經驗來看,若強制推疫苗通行措施,往往會有反效果,民眾可能認為有疫苗特權階級而產生反感,助長不打疫苗的情緒,甚至上街遊行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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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一鈞說,台灣疫苗接種率高,因此指揮中心盼以鼓勵、非強制做法來推動,勿讓民眾產生被強迫打疫苗的心理,否則疫苗更難推行。

羅一鈞表示,指揮中心和法律與倫理專家討論,皆認為國內推行疫苗通行務必要三思,因此目前僅維持醫院、長照及近期復業的休閒娛樂業須疫苗接種,且醫院與長照機構可以篩檢取代,避免影響就醫、陪病與探病需求。(編輯:管中維)11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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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 張惠雱
    雇主不得強制勞工接種疫苗、進行篩檢(台灣) #雇主施壓 #人權 #法律 #申訴 #強制 #共產主義 2021 年 9 月 1 日 白梅芳律師、江曉萱律師 近期我國疫苗供給及施打率持續上升,企業為降低受疫情衝擊之程度俾持續營運,多希望員工能施打疫苗或施以快篩,然而下列問題雇主應特別留意: 一、雇主得要求員工「應接種新冠疫苗後,始得返回職場工作」嗎? 答:不行。 原由: 根據勞動部說明,雇主如果有違反員工意願,以直接或間接方式強迫員工接種疫苗,已涉有我國刑法下第304條「強制罪」罪嫌。再者,倘若勞工因未接種新冠疫苗而遭受雇主不當對待或受不公平之待遇,得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11條、第12條規定檢附具體事證向各衛生主管機關提出檢舉,或得向各勞動主管機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以維權益。 承上,雇主不得以強迫手段要求員工應施打疫苗,而宜透過良性溝通,鼓勵勞工施打疫苗以提升自身保護力。 二、「雇主可以強制員工接受快篩」嗎? 答:不行。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hankforum/permalink/886810102019687/
    2021年12月07日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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