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

115年總供電容量近5千萬瓩 經部:要求台電落實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2年01月06日03:42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6日電)經濟部日前公布115年負擔備用供電容量義務者應備的總供電容量為4968萬瓩,較前一年增幅約2.5%;能源局表示,已要求主要義務者台電加緊腳步落實燃氣發電計畫,滿足日益增加的用電需求。

攤開電源開發規劃,備用容量指電力系統規劃淨尖峰能力,用來應付機組大修、故障、水力變動、負載預測變動等電力供需變化。

依據電業法規定,再生能源發電業、再生能源或公用售電業賣電給用戶時,應就電能銷售量準備適當備用供電容量,以政府核准的備用容量率目標值15%作為公式計算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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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日前公布115年負擔備用供電容量義務者應備的總供電容量數額為4968萬瓩,和前一年(114年)為4848萬瓩相較,增加120萬瓩,增幅約2.5%,創近8年次高增幅。

經濟部能源局官員說明,由於台商回流擴廠趨勢增加,以及半導體產業不斷設新廠,用電量估將持續上攀,已要求負擔4965萬瓩應備供電容量的台電加緊腳步,落實燃氣發電計畫,佈建再生能源。

官員指出,例如今年大潭8號、明年大潭9號燃氣機組將上線,大潭7號擴建機組則會增加容量,興達、中火新機組也會逐年上線,加上民營森霸電廠機組較原先規劃100萬瓩增至110萬瓩,預計113年上線發電,可滿足用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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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表示,業者在備用容量公告後,有5年的時間準備,目前台電是主要供應者,綠電業者僅負擔約3萬瓩;未來隨再生能源持續增加,勢必也會有更多綠能售電業等加入負擔行列。

未來綠能業者可透過台電今年在電力交易平台啟動的「備用容量市場」進行容量媒合,在115年申報期限前,每年4至6月為交易媒合期間;1至3月、7至12月則是自由刊登資訊期,買賣雙方可自行登錄需求及供給資訊。(編輯:楊凱翔)11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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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7
  • Leo Li
    官員的工作只有提要求,舉凡資源、方法,都是你們自己的問題 到時如果達不到,就要求基層交檢討報告,然後記過懲處
    2022年01月06日10:55
  • 李菲特
    怎麼落實啊?電廠說蓋就蓋啊?不用環評的嗎?還是又想打假球,民進黨說了算?
    2022年01月06日09:30
  • liou
    農曆年快到了,希望有智慧的台灣人去廟裡捐款時,能夠表達不要再點(光明燈),把電力用在工業生產,這樣台灣的經濟發展會更好,也就是人民可以過更好的生活。因為台灣的路燈很普及,夜晚不需要再為夜行人點(光明燈)了。
    2022年01月06日08:37
  • 維哲
    落實就是反正亂停電說電線走火就好
    2022年01月06日07:29
  • 腦袋智障的民進黨蔡(正腐)用,吃,喝,打,罵國營事業單位,死命欺騙百姓,又死命壓榨公務人員,垃圾桶政客滾出去吧!
    2022年01月06日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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