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陳姓律師明知楊姓男子沒有律師資格,竟讓楊姓男子打著律師事務所執行長名義在外接案,向不知情民眾收費進行訴訟,五年來有24人受騙,不法利益高達6200多萬元。全案檢察官偵查終結,依偽造文書、詐欺和違反律師法等罪嫌,將楊男提起公訴。至於陳姓律師則被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彭清仁報導)
新竹地檢署指出,楊姓男子明知不具律師資格,卻從2014年九月起,到今年五月間為止,打著陳姓律師事務所執行長身份,向不熟悉法律程序的民眾,佯稱可協助打官司、繕寫書狀和辦理相關訴訟程序,藉此向民眾收取手續費、法律諮詢費、保證金等訴訟費用,檢察官統計五年來總計有24人受騙,不法利益達62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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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被付懲戒的陳姓律師,明知律師為他人辦理法律事務,應探究案情,蒐集證據,未經委任人同意,不得接受第三人代付委任人之律師費,亦不得以不正當方法推展業務,竟仍容許楊姓男子以他的名義自稱「陳律師事務所」執行長名義在外承接業務,並自2016年2月19日起至去年5月21日止,未直接與當事人探究案情,蒐集證據,即多次經楊姓男子介紹而推展撰寫相關書狀等業務達20次,並接受楊姓男子代付相關律師費用。
全案檢察官偵查終結,假律師楊姓男子被依違反律師法、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嫌提起公訴,陳姓律師則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
李俊霖 這證明了「業務能力比專業能力更重要」。
2020年12月31日03:58
榮小弟 哇律師耶
2020年12月31日03:04
靜觀 不用吊銷律師執照嗎?
現在大家都能貪就貪
分贓不均再報料
時代在變太可怕了
難怪有那麼多貪案
那麼多恐龍法官
還真是 涼啊涼啊涼
2020年12月31日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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