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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父死背債!他「拋棄繼承」後傻眼了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7月28日01:33 • 發布於 2019年07月28日01:09

記者林盈君/基隆報導

擔心父亡後背債,男子拋棄繼承卻發現有遺產,這下後悔也來不及了!基隆一名40歲的李姓男子,平日跟父親鮮少往來,今年5月間,他從舅舅口中得知父親過世後,恐留下龐大債務,於是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沒想到在6天後,得知父親在北市擁有一棟價值千萬元的房產,扣除債務之後還能剩下500多萬元,李男這下急忙向法院申請撤銷「拋棄繼承」,不過卻為時已晚,遺產恐將由遠在印尼、素未謀面的叔叔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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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憂背父債聲請拋棄繼承,卻錯失大筆遺產。(示意圖/資料照)

據《自由》報導,李男的父親是印尼華僑,來台跟妻子結婚後育有獨子李男,但李男在母親過世後,就很少跟父親往來,直到近日他從舅舅口中,得知父親去世的消息,又獲悉父親生前留下龐大債務,為避免背負父親的債務官司,他選擇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不過之後父親的委任律師卻告知李男,李父在北市南港區跟基隆2地都有房產,扣除債務之後應還能剩下5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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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男這才知道,原來父親生前投資靈骨塔生意,拿房產抵押向銀行貸款,卻因投資失利導致欠款,所以銀行才起訴查封房子討債。李男在聲請「拋棄繼承」6天後,立即向法院撤回拋棄繼承,不過法院認為,李男當時以書面向法院聲請時,就已經產生效力,事後再聲請撤銷於法不合,因此裁定駁回,李男也因此錯失繼承父親的遺產。而律師指出,李父過世後遺產的第一順位應為子女(或孫子女),其次為父母、兄弟姊妹,但李父的父母早已過世,李男又拋棄繼承,所以應由第三順位,也就是李父在印尼的弟弟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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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59
  • 要辦限定繼承啦,敗給他
    2019年07月28日02:39
  • 呸呸
    不孝的現世報
    2019年07月28日01:41
  • 毛大龍
    大家好像都隻知道拋棄繼承 卻很少聽到有人講限定繼承,是台灣的法令沒有嗎?
    2019年07月28日02:28
  • 徐明哲
    被暗算
    2019年07月28日02:58
  • 胡宸華
    賭錯邊了 這下虧大
    2019年07月28日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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