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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抗告成功!桃園地院:明日鄭文燦案重新開庭

桃園電子報
更新於 07月08日15:21 • 發布於 07月08日15:21 • 記者諶志明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將於明(9)日上午10點開庭,審理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的貪污案件。針對該案,檢察官不服桃園地方法院的原裁定,已提起抗告,高等法院今日(8)日裁定撤銷原裁定,並發回桃園地方法院重新審理。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將於明(9)日上午10點開庭,審理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的貪污等案件。圖:資料照

鄭文燦涉嫌貪污,原審裁定以新台幣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其住居、出境出海及與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然而,檢察官認為原審未充分說明羈押理由,因此向高院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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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在今日的裁定中指出,原審未能明確說明鄭文燦有無羈押的必要性。檢察官在抗告書中提到,仍需傳喚桃園市政府相關人員查明案情,並強調鄭文燦與共犯間可能存在勾串供詞及影響證人陳述的風險。

高院認為,原審未充分論述被告可能逃亡或勾串證據的風險,因此裁定撤銷原決定,要求桃園地方法院重新審理並做出適當裁定。明日上午的開庭將針對這些問題進行深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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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
  • 楊曜彰
    問題法官若沒被檢舉,能抗告成功才怪。 讓他出去是串供?全台有公義的台灣人,眼睛都在看這齣劇。
    07月08日22:58
  • 建誠
    很多“私”法官已經綠化了,要辦塔綠畜班🐶官,難。
    07月08日23:14
  • kaoru
    賴皮:再玩火嘛! 二抗前都政據不足被桃院打臉: 1.難道要要搞個三抗三保打臉您!? 看來又是賴皮在打假球!假辦自家人! 大家可能沒注意到:這案如真在2017翻掉,鄭文燦還有機會2018-2022當選後翻更大(好處多到全黨分)!所以呢?為何2017 這案不爆?哉否!
    07月10日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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