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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平台自保刪文 業者:憂衝擊言論自由

CTWANT
更新於 2022年08月18日23:38 • 發布於 2022年08月18日23:36 • 中國時報洪凱音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8日舉行《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公開說明會,邀請各平台、資訊儲存服務業者和公協會參與。(張鎧乙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對不刪假訊息或管理不當者,最高可處500萬元罰鍰;網路平台業者不諱言,「政府推行該法應是要防止某種言論」,但憂心這不僅破壞民主架構機制,也衝擊言論自由,有些涉及著作權、難以判斷真偽的訊息,網路平台還得承擔賠償損失。

巴哈姆特副執行長陳建仁指出,對損及國家利益等內容很容易判斷,可立即刪文處理;《中介法》草案第22點第3項點出,「任何人得以通知特定資訊為違法內容,視為平台知悉」,陳建仁直言,平台業者知悉之後通常直接刪文,因為這是最好的自保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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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令業者頭痛的問題來了,陳建仁以最近的「論文門」為例,A檢舉某候選人論文抄襲,但另一方B卻發文稱該候選人論文是原創,試問,「論文這麼深奧的議題」,平台業者要去哪裡找這樣的人才來做「立即」判斷?

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TiEA)監事曾更瑩開宗明義指出,台灣《中介法》草案借鏡歐盟,多數會員的看法是「不適合」,理由很簡單,歐盟與台灣的政治、經濟環境都不一樣,若要沿襲必須做更多的市場調查,再制定法條才恰當。

曾更瑩更指出,《中介法》應是要防止某種言論,若平台經營與言論無關,只是因技術符合定義就要列管,例如,民眾常用的線上叫車服務,若把這類業者拉進來做透明度報告、檢舉,試問這有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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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綜合規劃處長王德威表示,「法律不強人所難」,將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DSA)做分類處理,平台業者的建議,NCC將廣納討論,對可能洩漏商業機密的疑慮,也會調整法條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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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72
  • 小蝦米
    現今我們國家最大的問題是民進黨政府中央都安排用自己人當各個重要部門的把守人員,形同綠側翼打手一樣,一切都必須遵照最高層的指示去做,完成既定任務,如此搞雙重標準,護己之短而嚴懲對手之實,早已失去公正公平正義的原則,豈能讓多數人民信服?!
    2022年08月21日07:02
  • 書緯Bella
    中介法讓民進黨的無恥再也藏不住了,當初民進黨是如何捍衛言論自由才起來的,忘本的民進黨,忘了當初多麼高尚的情操,背骨忘義,永遠下架無恥民進黨,全黨無恥
    2022年08月19日23:48
  • 阿郎
    當民進黨把某事納入政府管理時,就表示又有一件事是綠能你不能
    2022年08月19日13:09
  • Angus~龍
    做的正怎會怕人說?
    2022年08月19日10:41
  • Yu Chang
    (此訊息因違反數位仲介法,已被刪除)
    2022年08月19日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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