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三讀 醫療糾紛應先行調解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2年05月30日08:15 • 發布於 2022年05月30日08:15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資料照)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立法院今三讀通過「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鑒於醫療糾紛動輒提起訴訟,造成醫病關係緊張對立,本次立法建立醫療糾紛的非訴訟處理機制,明定地方主管機關應組成醫療爭議調解會,規定醫療糾紛應調解先行,減少冗長訴訟過程。

行政院會4月28日通過衛福部擬具的「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法案以「保障病人權益、促進醫病和諧、提升醫療品質」為目標,朝「醫療事故即時關懷」、「醫療爭議調解先行」、「醫療事故預防提升品質」3原則擬具,法案今在立院三讀通過。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三讀條文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委託政府捐助設立的財團法人,辦理醫事專業諮詢及醫療爭議評析,必要時得捐助成立財團法人辦理之。

三讀條文也明定,醫療機構應組成醫療事故關懷小組,於醫療事故發生翌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病人、家屬或其代理人說明、溝通,並提供協助及關懷服務。但99床以下醫院及診所,得指定專業人員或委由專業機構、團體為之。

為有效消弭醫療爭議,三讀條文明定,依規定進行說明、溝通、提供協助及關懷服務過程中,醫療機構、醫療事故關懷小組、專業人員、專業機構或團體、醫事人員或其代理人所為遺憾、道歉、讓步或其他為緩和醫病緊張關係所為陳述,除醫療爭議當事人均同意外,不得於訴訟採為證據或裁判基礎,亦不得採為相關行政處分基礎。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另為保障在醫療爭議所涉醫院員工,三讀條文明定,醫療機構對於與醫療爭議有關員工,應提供關懷及具體協助,並保護其在醫療爭議處理過程中,不受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或傷害。

三讀條文明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組成醫療爭議調解會,辦理醫療爭議調解。調解會應由具有醫學、法律或其他具專業知識及信望素孚的公正人士9人至45人組成,聘期為3年,並得連任。

三讀條文明定,當事人因醫療爭議提起民事訴訟前,應依本法申請調解。當事人未依規定申請調解而逕行起訴,第一審法院應移付管轄的調解會先行調解。檢察官偵查或法院審理醫療爭議刑事案件,也應移付調解會先行調解。

若調解不成立,三讀條文明定,調解會應作成調解不成立證明書。檢察官或法院移付調解的事件,地方主管機關應於調解不成立時,陳報該管檢察官或法院。屬法院移付調解者,應續行訴訟程序。若調解成立,地方主管機關應將調解書及卷證送請移付或管轄法院核定,法院也應儘速審核調解書。

三讀條文也明定違反本法的相關罰則,如地方主管機關因調解需要,得限期令醫事機構提供所需病例、診療紀錄或其他相關文件、資料,醫事機構不得規避、妨礙、拒絕或作虛偽證明、報告或陳述,違者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

此外,三讀條文也明定,醫院應建立病人安全管理制度、訂定推動計畫,加強內部人員通報病人安全事件,並就醫療事故風險進行分析、預防及管控,提升醫療品質及保障病人安全。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查看原始文章
留言 1
  • Bruce Hu
    能全面執政的政黨不分顏色 只要沒有選舉期間 選完都當人民是個屁 這些政客咖小的鳥態樣 只花時間去弄美照,拍梗圖 不然就常常去巴黏著所謂的網紅 造成都賺飽飽的 還自以為是無敵鐵金剛 啥小都能嘴炮 政客弄得像演藝圈 演藝圈管到政治圈來 部份網紅兩邊的啥小事情都能管 出事就78毛的唉唉叫 這些咖小都需要年輕人支持 啃,把年輕人看得那麼簡單嗎? 做人還是要有點溫度 囂張不會有落迫來得久啦! 不是很會說話就能吃遍天下的 一個疫情發展已經接近快三年了 紓困及疫苗還有隔離方案弄來弄去 就是不要看看人家歐美日做法 非得要搞來搞去理會都不理會大眾需要 所以呀!要完票選上了,咱們算個屁 底層民眾誰內心真誠關心 都在某取個人名聲及權利益而已 假鬼假怪裝模作樣的真小人一堆 只是沒選舉這些都是跩什麼樣的 跟全面執政政黨有關聯的側翼群 就只能用選舉機會給教訓的話 讓這些政客咖小們好好自我反省 執政黨防疫第一線長官 吃吃喝喝、唱歌喝酒很活躍 手下部屬應付小三婚外情很行 還會有人沒時間洗衣服也用來說嘴 以及健康自由還能開記者會 主持電台的扁不用關嗎
    2022年05月30日10:07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