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住在高雄市苓雅區一名吳姓男子懷疑樓上羅姓夫婦製造噪音,持刀進入羅宅屋內砍人,致羅氏夫妻雙亡,二子更因當場目睹殺人經過,導致身心受創,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二十四日審酌其手段凶殘、毫無悔意,堪認犯行直接導致被害人死亡、確實是蓄意為之,屬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定情節最重大之罪,依殺人罪嫌求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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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三歲吳男因不滿樓上羅姓夫婦噪音擾鄰,去年九月十五日上午吳男刀上樓敲羅姓夫妻家門,同住小孩開門後,吳男便入屋持刀砍人,先殺害羅男妻子後,吳男卻未停止殺意,進入屋內砍殺正在房內熟睡的吳男,二名未成年孩童向大樓管理員求救,但羅姓夫妻傷勢過重當場不治。吳男犯案後曾跑到萬大大橋高雄端橋下,棄置犯案凶刀、衣服,吳男後來在屏東落網警方隔日凌晨在高屏溪畔找到吳男行凶逃逸時所穿外套,和一把水果刀。
高雄地檢署審酌,吳男犯後未曾就其犯行向被害人家屬表達道歉或懺悔之意,吳男僅在當初被警方逮捕時口頭坦承犯行,其後歷經警、偵訊均行使緘默權,且於犯後旋即騎車逃逸且以變裝、滅證方式掩人耳目,顯見其心性狡詐、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又考量吳男犯罪時年齡,縱使量處無期徒刑,若其符合假釋要件出獄,也已年近九十歲,顯無任何復歸社會更生可能性,也無教化可能性及必要性。檢方偵結後,據此依殺人等罪起訴,並建請地院判處死刑。
陳家禾 就算判死也不執行,然後二審又變無期徒刑了,這套路能換一下嗎?膩了耶
1天前
潘恩5 判死刑.即刻執行..若不判死刑.等死者的兩個孩子長大.這個畜牲一樣逃不掉..這畜牲必需ㄙˇ😡😡
1天前
小張 高雄法院總有一天我會放火燒死你們的新大樓
21小時前
Miko 飆車撞死人也麻煩死刑償命!保證台灣交通秩序、用路人地獄會變好真的!馬路上高速公路上飆車猶如一顆炸彈處處威脅用路人生命安全
21小時前
Edward Chen 別怕,堅持廢死的民進洞會保護殺人犯人權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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