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大里有一民眾昨日在臉書發文,指出剛買不到一個月的百萬特斯拉電動車遭5歲男童騎腳踏車撞到,警方到場後依規定對孩童酒測,引發熱議。律師林智群對此表示,這個案子關鍵是5歲小朋友,行政罰是不處罰14歲以下小朋友的,所以這個案子根本不需要酒測!
林智群今(4)日在臉書說,這個案子關鍵字是「腳踏車」、「5歲小孩」,腳踏車不是動力車輛,沒有《刑法》酒駕罪適用的問題;不過腳踏車還是慢車的一種,如果一般人喝酒騎腳踏車,還是可以處600-12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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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林智群也表示,這個案子是5歲小朋友,行政罰是不處罰14歲以下小朋友的,所以這個案子根本不需要酒測。他列出相關罰則,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3項,慢車駕駛人,駕駛慢車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者,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行政罰法》第9條第1項,未滿14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
林智群該則貼文也引發許多討論,有網友認為「找父母宣導就好,酒測(超)過了一點吧?」、「小孩沒有肇逃,比很多大人還好」;還有網友表示「該測啊,萬一事後發現小朋友是有喝過酒的,警員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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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ing 支持警察的機會教育,給孩子正確觀念,在酸警察的人有什麼問題?
2020年04月04日12:43
Samie 可是如果酒測,小孩確實有飲酒
就處罰父母了(?)😂
2020年04月04日12:27
莊凱盛🎏🎏🎏 程序問題而已你說不需要酒測就不需要喔!要是對方事後質疑警察為什麼沒酒測男童的話又是警察的錯嗎?一切照規矩來沒什麼好囉嗦的。
2020年04月04日13:10
Leo尤 不懂機會教育?
2020年04月04日11:38
黃國欽 真可憐,這也能報?難怪有人說,小時不讀書,長大當記者。
2020年04月04日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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