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初審通過 軍人上網散布假消息加重罰

中時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9月23日07:55 • 發布於 2019年09月23日07:26 • 周毓翔
陸軍裝甲586旅,成為國軍第一個「聯合兵種營」編裝部隊。圖為資料照。(軍聞社提供)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初審通過《陸海空軍刑法修正草案》,現役軍人如果透過電視、網路等傳播工具,捏造或傳述關於軍事上之謠言或不實訊息,加重其刑,最重可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或罰金45萬,全案不須經黨團協商。

為防堵軍中假消息,行政院提案修法,現役軍人如果捏造或傳述軍事上之不實訊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以下罰金;如果、是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散布不實訊息,加重其刑最重判處4年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4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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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所謂「軍事上」的不實訊息,國防部副部長張哲平表示,這類謠言的範疇包括軍事上的人事、情報、作戰、後勤、武器編裝、軍備等;但是之前網傳軍中在廁所貼蔡英文總統照片的謠言,張哲平說雖然這也是謠言,但這類就無法構成「軍事上的謠言」。

此外,委員會也初審通過《陸海空軍刑法修正草案》關於酒駕方面,軍人曾犯酒駕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5年內再犯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若駕駛公務或軍用動力交通工具酒駕或服用毒品導致不能安全駕駛,得加重其刑至2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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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61
  • 阿孝
    政務官跟民意代表呢? 這些才該砍吧!
    2019年09月23日09:21
  • 鍾子豪
    民意代表酒駕要不要取消資格?呵呵
    2019年09月23日09:23
  • 丹尼爾
    對於酒駕的法則 希望一般民眾也比照辦理
    2019年09月23日09:21
  • 人民選出來的官是不是應該比照辦理 尤其民意代表類的
    2019年09月23日09:22
  • 小倫
    今天某位酒駕議員呢?
    2019年09月23日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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