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通姦罪違憲 被害配偶可循民事途徑求償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0年05月29日12:19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9日電)大法官會議今天作出釋字第791號解釋,刑法通姦罪違憲。法界人士指出,雖然通姦行為刑事免責,但被害配偶仍可循民事途徑,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作出釋字第791號解釋,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規定違憲,立即失效。大法官認為,通姦罪限制性自主權,干預個人隱私,導致的不利益大於公益,違反狹義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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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檢察官表示,法院審理通姦案,證據門檻高,除非抓姦在床,否則多半因無法證明性器接合交媾而判無罪,即使判決有罪,因刑責不重,大多易科罰金;而被害配偶可能為了蒐證而吃上妨害自由、妨害秘密官司。

一名律師指出,法院對民事求償的證據較過去刑事通姦罪寬鬆,只要配偶與第三者的親密互動,足以破壞婚姻和諧,被害配偶可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及第185條第1項前段,向外遇的一方及外遇對象請求賠償。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今天在記者會表示,雖然通姦除罪,被害配偶仍可依民法第195條第3項規定,基於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受侵害而情節重大為由,依據侵權行為的法律關係,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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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輝煌指出,通姦去刑罰化,僅是希望避免國家以刑罰手段過度介入婚姻關係,而藉由民法來維護家庭與婚姻,台灣近年來的民法修正漸朝向未成年人之保護、性別平等方向發展,也符合此趨勢。(編輯:李錫璋)109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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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77
  • 趙俊
    一堆臭嘴鄉民們,你不曾對年輕貌美的女性多瞄兩眼? 智殘的你只能剩女堆挑,對眼 頃心 的伴侶,這輩子肯定無望。你那帶出門的另一半,自己都會感到噁心吧?
    2020年05月30日09:04
  • Jeff🍁鐵😎
    一個想通、一個想姦,不分男女自願性交各取所需? 冥盡洞不只大港淫了,還進階到讓台灣推向國際大淫,直接認證了「淫亂交配天堂」美名,817選得真好…
    2020年05月30日07:05
  • 大福星
    通姦除罪化以後,未來台灣的婚姻關係、兩性關係、親子關係恐怕都會混亂不堪,台灣不用外敵入侵,自己恐怕就要沉淪毀滅了!
    2020年05月30日06:57
  • 林文賢
    任何民法,刑法,只要是與憲法抵觸的,不是應該是一律無效嗎?請問民法是要以何法源求償!
    2020年05月30日04:45
  • 吳如玉
    好棒棒!台灣什麼都超前部署!同性婚姻也好,通姦除罪化也好!再來不知是什麼!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2020年05月30日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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