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剛滿18歲的女高中生,去年與20多歲鄒姓男網友認識後,2人多次發生性關係,直到在家中產下死胎才被家人察覺,她疑害怕被家人責罵,竟聲稱遭到鄒男性侵懷孕,但台北地檢署勘檢臉書對話紀錄,發現2人是兩情相悅,認定鄒男罪證不足,今將他不起訴。
根據檢警調查,該名女高中生小晴(化名)與鄒男交往約4個多月,期間2人發生多次性關係,小晴還因此懷孕,當時她傳訊息告知鄒男,表示自己會進行人工流產,鄒男只要負責醫療費用,但鄒男不願付錢,要求小晴提供就醫單據,後來2人便沒有再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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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後來檢警找上門,鄒男才知小晴選擇生下孩子,但他供稱雙方是兩情相悅,自己絕對沒有性侵對方,而檢警調閱2人對話記錄,發現小晴都稱呼鄒男為「老公」,也曾表示自己會去就醫做人工流產,讓鄒男不用擔心,而鄒男表示要陪同,則被她拒絕。因此檢方認定,鄒男性侵罪證不足,將他不起訴。
《TVBS》提醒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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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性騷擾專線:080-211459
莊同學 第一桶金失敗
2018年11月09日13:22
江家容 自己做的事就要自己承擔沒有人可以幫你的。
2018年11月09日13:21
賴名揚 又一個等回收的
2018年11月09日12:57
李宗育 所以男人都比較倒楣就是了,
兩情相悅到最後變性侵!
通常女性誣告男性性侵簡單,
男性要誣告女性性侵根本不可能!
2018年11月09日13:22
阿榛師🍜🍜🍜🍜 現在只要被男人(服務)不夠週到的女人。。都去法院告性侵都飽了。。。呃。。爛。。🙄
2018年11月09日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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