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48歲楊姓男子,去年騎了一台腳踏車到西區某腳踏車店,老闆問說「哪裡壞了」,楊男回「腳踏車不漂亮」(台語),老闆說「不漂亮,來裡面買台新的」,楊男當下惱羞成怒,認為老闆看不起他,強握老闆右手掌,強行出力、左右甩動、拉扯,導致老闆右肩及右後背及右胸拉傷等傷害。法官判楊男3月徒刑,緩刑2年,緩刑期間不得對腳踏車店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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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男不滿車行老闆叫他買新車,竟出手毆打老闆。(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楊男(48歲)去年9月某日,騎腳踏車至隔鄰台中市西區趙姓師傅經營的腳踏車店,欲維修車輛,趙男詢問「哪裡壞了」,楊男回稱「腳踏車不漂亮」(台語),趙男則說不漂亮沒辦法修理,要不要裡面看別台,楊男認為對方看不起他,就開始對趙男做攻擊性的語言,甚至強握趙男右手掌,強行出力、左右甩動、拉扯,導致趙男右肩及右後背及右胸拉傷等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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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理時,雖雙方事後並未和解,但趙男在法庭上仍請法官從輕量刑,他說只要被告不 要再來,不要喝酒、不鬧事,他看起來也不是壞人,希望他能簽切結書,保證以後不再到店裡滋事就好等語,法官依恐嚇及傷害合併判3月徒刑,緩刑2年。
Jenny 腦袋換新的 比較快
2018年11月19日09:22
Mickey 這個羊癲瘋
沒遇過壞人
連腳踏車都不配騎乘的人
2018年11月19日08:44
🔱Celia🔱 白痴
2018年11月19日07:41
傅心漢 EQ...
2018年11月19日07:39
❀❦王文宏❦❀ 找錯店了,要找扳金店!
2018年11月19日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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