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點新聞Jeffrey編輯整理
根據勞基法規定,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上班4小時就得休息0.5小時,近日1名網友就分享自己的觀點,雖然表定寫上班8小時,但包含休息時間,實際在公司的時間為9小時,認為自己寧願將休息時間犧牲換取提早下班,貼文一出隨即引發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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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網友在Dcard發文分享自己的上班流程,每天早上8點上班,中午休息一小時,接著繼續工作到下午5點下班,但他認為,自己的吃飯時間只需要15分鐘,寧可不要多那1小時的午休,來換取提早下班,他說:「說是8小時啦,但身體被囚禁在公司實際上卻有9小時!」
貼文一出,不少網友紛紛留言回應:「同意!午休在公司吃飯就是在上班,所以我後來都出去透氣,午休快結束再回公司」、「有的公司中午自己休1.5小時,還要延後下班30分鐘,我根本不需要多休那30分鐘好嗎!除非不用延後下班,不然這根本不是福利」
不過也有人認為,中午的休息時間是必要的,且法律有規定:「休息時間這個政策立意是好的,錯在一堆垃圾資方會去凹勞工時間」、「我覺得中午休息時間很必要欸!我休完那一個小時,接下來到晚上睡前都會蠻有精神,效率也能保持住」、「等你有了年紀,這一小時你都嫌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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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登 看到一堆說該公司制度不要改的我都快笑死,當老板奴隸當的那麼開心,唯有那些人第一名啦,現代人要學聰明點,工作內容那麼多,錢領少當大家好騙喔?
2023年06月01日15:36
黃明堂 當公司和你說上班八小時,吃飯時間自己找,沒有吃飯時間是你的問題,你這八小時公司是有給錢的。真的上班就八小時的勞工路過。
2023年06月01日01:52
里歐 不然全都在家上班好了,想幹嘛幹嘛去
2023年05月31日07:21
ClaudiaHsu 你自己可以這樣做,別人照常
2023年05月31日05:52
crow 都別工作吧 毛一堆
2023年05月31日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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