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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時捷男酒駕撞癱人脫產拒賠 正義女律師義務幫受害家屬打官司

鏡新聞
更新於 09月16日08:11 • 發布於 09月16日08:11 • 鏡新聞
蔡姓騎士遭撞癱。(鏡新聞)

台中41歲有前科的林姓男子,2年前酒駕開著400多萬的保時捷外出買檳榔,撞上22歲蔡姓男騎士導致他全身癱瘓,家屬原本期望法院伸張正義,沒想到台中地方法院搞烏龍,採取簡易判決程序,且林男疑似脫產,就算執行也拿不到錢;律師楊玉珍路見不平出手相助,義務替受害者打官司,她先後擔任檢察官、律師,檢察官轉任律師的背景,對於刑事案件非常熟稔。

本案發生於2022年,自稱從事精品代購的林姓男子,酒後駕駛保時捷外出,撞癱時年22歲的蔡姓騎士,卻一毛錢都沒賠償,還反過來向被害人求償修車費,讓檢方氣到在起訴書寫下「聲明不適用自首減刑」;但台中地院未以「通常程序」的合議庭審判,而是採用「簡易判決」,經檢方及被害人家屬上訴才改以合議庭審理,林男被認為是自首予以減刑,判10月徒刑、賠1940萬餘元;目前雙方均再上訴台中高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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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玉珍律師義務為被害人家屬辯護。(翻攝自立群聯合律師事務所臉書)

林男多年前就曾因案入獄,出獄後又在2020年9月在國道惡意逼車引發車禍,被判拘役20天、緩刑2年,這次案件他委託前台中市律師公會理事長盧永盛律師協助辯護,曾在法庭外放話「我就是請得到好律師」,且被害人家屬指出,林男撞癱蔡男後,之後又被抓到2次酒駕,仗著脫產又有律師幫忙,一點悔過之意都沒有。

蔡姓男騎士的媽媽平常開計程車維生,為了籌措醫藥費已經焦頭爛額,律師楊玉珍得知母子倆的處境,決定義務替他們打官司,她在法界已有40多年的資歷,認為此案在檢察官跟律師未同意的狀況下,逕自簡易判決,讓被害者家屬非常難過,並指出被害者家屬並非想讓林男去關,而是希望他能夠拿出願意負責任的態度,強調蔡男很需要賠償才能繼續接受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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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30
  • 蕭珉淙
    以後這種法官 也要 公佈 出來
    09月16日11:50
  • kelly
    這位願意幫忙的律師,好人一生平安
    09月16日11:56
  • E.T.W
    先查那個法官的金流吧
    09月16日10:21
  • R i c k y
    建議直接死刑
    09月16日11:50
  • phoenix
    看看這樣的法律過程,還有臉說不是鬼島的人讓自己家人給那個畜牲也去撞看看!
    09月16日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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