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民進黨新系大老、台糖前董事長吳乃仁積欠台糖款項一事,外界有人質疑行政執行署未管收吳乃仁等,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今天表示,並沒有吳乃仁的執行案件繫屬全國13個執行分署。
行政執行署表示,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執行分署主要職掌是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例如稅捐、健保費、交通罰鍰等強制執行相關事項,以實現公法上金錢債權;至於民事執行部分,則是實現債權人「私法上請求權」的強制執行程序,執行機關是司法院所屬各地方法院的民事執行處。
行政執行署說,經行政執行署清查,目前並沒有義務人吳乃仁的案件繫屬於全國13個執行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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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行署說,據報載,吳乃仁積欠台糖的款項,是經法院判決確定的「民事損害賠償」事件、而非屬行政執行案件,台糖公司如果要對吳乃仁聲請強制執行,依強制執行法規定,應向法院民事執行處為之,且台糖公司也已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
行政執行署說,行政執行署就滯欠大戶皆進行列管,並督導各執行分署以團體辦案、強化機關橫向聯繫、善用各項法定強制處分,譬如限制住居、核發禁止命令、聲請法院拘提、管收等方式強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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