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綜合報導
年輕一輩面對高房價壓力,若想提早擁有一間自住房,多半需要倚靠父母贊助頭期款。一名父親想幫兒子入手一屋,可又不想繳納贈與稅,便想出妙招:「把一千萬元的保單,要保人改成兒子,讓兒子去借頭期款」,並覺得自己冰雪聰明。
不過聰明反被聰明誤,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兼任律師蘇家宏在粉專表示,千萬不要這樣做!把自己的保單更改為兒子,同樣視為贈與。因為保險本身有價值,價值就在於「保單價值準備金」,且要保人極為重要,只要一更改,國稅局的電腦系統立馬查得到。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蘇家宏說明,這位父親一定很想幫兒子買棟房子,但也別操之過急,仔細想想你的贈與稅免稅額,額度是否用盡,父親可以給244萬,媽媽也可以給244萬,加上現在12月,正好又跨一個年度,明年1月份可再給一次,所以一年兩人給予488萬,兩年就976萬,拿來當頭期款應綽綽有餘。
更多好房網News→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