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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法》修正案三讀 服役10年以上死亡 遺族比照退除役官兵遺眷照顧

太報
發布於 2023年04月18日01:55 • 吳家豪
服役10年以上官兵死亡,遺族將可比照退除役官兵遺眷,由政府照顧。翻攝國防部發言人臉書

立院院會今(4/18)三讀通過《兵役法》第44條條文修正案,增訂服現役10年以上死亡的官兵遺族,得比照國軍退除役官兵遺眷照顧,也增訂排除因為酒駕、施用毒品、犯罪自殺或從事其他違法行為致死者,將不予適用;根據退輔會推估,修法後須增加服務照顧遺眷為1410人,每年預算須增列778萬元;在本法修正施行前,已服現役10年以上死亡者,其遺族亦適用此項規定。

現行《兵役法》規定,服役超過10年以上官兵,於服役期間死亡者,無法向退輔會申請核認為第一類退除役官兵,此舉也導致其遺族無法取得遺眷資格,及其相關照顧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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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立院上午三讀通過《兵役法》修正案,服役超過10年以上亡者遺族,將比照國軍退除役官兵遺眷,由政府依相關法令妥善照顧,但也增訂排除因酒駕、施用毒品、犯罪自殺,或從事其他違法行為致死者不適用。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於完成修法程序後,在議場發言表示,國軍弟兄姊妹犧牲家庭、青春,奉獻於保家衛國,政府有責任照顧其家庭,這次修法,完備國家對國軍的責任,也謝謝國軍為國為民,守在前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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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
  • 一郎
    為什麼以前不立法現在才在立法,居心否測用腳趾想都馬災
    2023年04月18日02:53
  • 官A
    有事軍人幹, 沒事幹軍人, 好不容易幹到退休, 還要被畜牲駡米蟲 !
    2023年04月18日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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