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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教工會質疑台南幼幼班廁所與用餐同室 教育局:符合法規

中華日報
更新於 2023年03月07日09:58 • 發布於 2023年03月07日09:58
部分幼兒園為規避室內裝修法規,幼幼班廁所隔間牆一百二十公分以上僅以拉簾遮掩。(全國幼教產業工會提供)

記者羅玉如/台南報導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接獲台南幼兒園反映,兩歲專班及三至六歲班改為幼幼班,均被教育局要求趕在開學前完工。因幼幼班教室須設幼兒及成人廁所,為規避室內裝修法規,教室與廁所隔間牆僅一百二十公分,幼兒形同在廁所活動、用餐。教育局表示,南市幼兒園廁所隔間規劃設置均符合法規規定,後續會了解各園是否有困難並協助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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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幼教產業工會指出,近年政府投入大量資金,補助私立幼兒園加入準公共化幼兒園,同時擴增公立幼兒園新增班、設立非營利幼兒園。平價近便的幼兒園大幅增加,卻忽略少子化問題,且未通盤考量幼兒園收托量能。導致公立幼兒園三歲至六歲的新增班,第一年就招生不足。第二年竟被要求將新建好的教室更改為兩歲幼幼班教室。

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幼幼班教室內必須設置幼兒與成人廁所,新增廁所隔間牆一律不能超過一百二十公分。部分縣市政府為規避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證,無視幼幼班孩子及教保服務人員的健康和隱私,將教室與廁所之間的隔間牆僅做一百二十公分。一百二十公分以上至天花板,只能以拉簾遮掩。甚至有學校只用塑膠百葉將馬桶圍起,充當成人廁所。導致廁所與教室活動空間劃分不清,形同在廁所內活動、吃飯、睡覺,衛生堪憂。更打臉教育部推廣的美感教育,僅剩「沒感教育」,生活教育倒退五十年。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呼籲政府,勿因招生不足,在缺乏規劃的情況下,將已設的新增班變成幼幼班。幼幼班教室內建廁所,應由市府承辦人員統一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規劃友善如廁環境。成人廁所隔間牆高度應符合公共廁所設計。教室活動區域與盥洗室之間的隔間牆,可在離地一百二十公分開觀察窗,既能隔絕氣味,老師也可掌握孩子在盥洗室的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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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強調,目前兩歲幼兒盥洗室隔間皆符合規定。針對教保人員隔間隱密性問題,後續會進行了解並協助改善。為提供各校或各園專業諮詢,教育局設有單一窗口。在工程規劃設計階段,也會協助邀集工務、消防等專業人員辦理說明會,讓各校能依實際需求,設計符合法令規定的設施。設計上會特別留意安全及隱密性,確保各園能如期開辦,提供幼兒所需教保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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