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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首度自波蘭引渡詐團台嫌 法院不押

NOWnews 今日新聞
更新於 02月07日10:27 • 發布於 02月07日10:27 •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台中地檢署偵辦跨境電信詐欺,完成我國首件請求司法引渡成功案例(圖/NOWnews資料照)

[NOWnews今日新聞] 我國與波蘭2019年簽署「台波刑事司法合作協定」後,法務部今(7)日表示,近日自波蘭順利引渡電信詐團台籍成員劉姓嫌犯返台,為我國自外國引渡我國人民返台之首例。劉嫌被押解回台中地檢署歸案後,檢察官聲押失敗,已實施科技設備監控防逃。

詐團成員劉嫌於2016年間在西班牙設立機房,詐騙中國人,遭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報,2017年8月入境波蘭被捕,羈押5年6月,中國向波蘭請求引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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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蘭各級法院雖准予,但劉嫌向歐洲人權法院(ECHR)申訴且成功。法務部在判決確定後,與外交部、駐波蘭代表處、台中地檢署持續聯繫,去年2月,依台中地檢署的請求,依據台波刑事司法合作協定,由法務部向波蘭正式提出引渡請求,去年11月,波蘭政府批准引渡劉嫌回台受審。

我國接獲波蘭政府同意引渡的通知後,與外交部、台灣高等檢察署、台中地檢署、駐波蘭代表處、刑事局等機關多次研商引渡事宜,在駐波蘭代表處、刑事局安排下,1月5日順利將劉嫌解送抵台,隨即送台中地檢署歸案,雖經聲押但未獲法院裁准,已諭知對劉嫌施以科技監控設備。

法務部表示,「台波刑事司法合作協定」於2019年完成簽署,2021年2月23日生效,內容除引渡外,尚包括刑事司法互助、受刑人移交、法律及實務見解之分享、追訴犯罪及犯罪預防資訊交換等範疇,該協定生效以來,台波間已相互完成諸多司法互助案件。而引渡劉嫌則是我國自外國引渡國人返台之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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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5
  • 小姜
    果然是詐騙鬼島
    02月07日10:48
  • Jerry
    浪費國家資源 一回來 又放出來 交給終供處理 才能扼制詐騙犯罪
    02月07日11:17
  • JIMCHEN
    台灣人民詐騙猖獗 原來是有人在陪飬
    02月07日11:51
  • 楊師傅 Alan
    原來豬囉伎公園在 台灣
    02月07日13:11
  • 打詐?笑死😆
    02月07日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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