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院近日審結一起離奇婚姻糾紛案,人夫阿德(化名)指控妻子小美(化名)無故離家,並與淨水設備公司老闆阿勇(化名)有不正當關係,甚至同遊澳門,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然而,法院審理後認為證據不足,判決阿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阿德主張,他與妻子小美原本婚姻幸福美滿,但妻子卻在去年7月間無預警離家,拋夫棄子獨自在外居住。他委託徵信社調查後,發現妻子竟與淨水設備公司老闆阿勇關係匪淺。去年9月29日,兩人被拍到一同進入台中某汽車旅館,停留約2小時;同年10月16日,妻子更帶著行李箱前往阿勇住處,隨後兩人同遊澳門。阿德認為,小美與阿勇的行為已嚴重侵害其配偶權,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
面對丈夫指控,小美反駁稱,婚姻期間長期遭受阿德言語辱罵及肢體暴力,甚至曾因此申請家事保護令。她更爆料,阿德對婚姻不忠,不僅外遇、包養,還嫖妓,並當庭出示阿德與其他女子的不雅照片,證明其私生活混亂。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小美強調,所謂「開房」事件純屬誤會,當天是因公司業務需求,與阿勇一同為員工安排宿舍,絕無不當行為。至於澳門之旅,則是公司招待,兩人僅是同機,下機後各自行動。
阿勇也喊冤,表示自己與小美僅為上司與下屬關係,並提供訂房明細及發票,證明9月29日當天是為公司業務需求,並非與小美有不正當行為。他還透露,小美離職原因是因需頻繁出庭,與他無關。
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阿德雖提出多張照片,但這些照片僅能證明小美與阿勇有一般社交互動,無法證明兩人有逾越朋友關係的親密行為。此外,阿德未能提供其他具體證據,證明被告2人侵害其配偶權。法官指出,婚姻關係破裂原因複雜,阿德未能舉證證明被告2人有共同侵權行為,故駁回原告之訴。可上訴。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