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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錯誤】路口畫倒三角停2秒再開?桃機科技執法拍照?誤解傳言!該處無設置

MyGoPen
發布於 07月11日15:34 • MyGoPen

網傳「載客出二航廈時拜託暫停 2 秒以免受罰」的影片及訊息,內容聲稱有民眾拍到桃園機場第二航廈西側出口左轉航站北路口,有警方在該處取締拍照,因為轉彎路線畫有倒三角形讓路線,如果沒有停車再開會被科技執法開罰。航警局保安警察大隊第二隊第一分隊表示,影片中拍到的員警當時正在執行別的勤務,並非拍照取締作業,民眾可能有所誤解,該轉彎處也未設置科技執法設備。白色倒三角形標線確實為讓路線標誌,目的是警告駕駛人前有幹道應減速慢行,或是停車讓幹線道車先行,假如未依規定停等讓道而發生車禍,警方可依法開罰 600 元以上、1800 元以下罰鍰,網傳訊息部分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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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機航警在科技執法路段埋伏取締?
原始謠傳版本:

注意: 路口畫有倒三角標誌,須暫停2秒再開,否則科技執法不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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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這個版本:

大家注意了!
最新的罰單,載客出二航廈時,在出口處畫有倒三角標誌,拜託暫停2秒以免受罰
放大條子在你後面的寫真

主要流傳這段影片

並在社群平台流傳:

查證解釋:

網傳訊息的原始出處為何?
傳言主要有兩種版本,一種提到警方會在第二航廈外拍照取締,另一個聲稱該處設有科技執法設備,兩者皆稱民眾行經該處須暫停 2 秒後再開,以免受罰。根據影片中的路標,可以確認這是桃園國際機場的街景,利用 Google Maps 搜尋「桃園第二航廈」,可以找到網傳影片拍攝地點為第二航廈西側接航站北路轉彎處。


有關傳言敘述是否正確,MyGoPen 致電詢問航空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第二隊第一分隊。警方表示,該路線畫有「讓路線」,依法應停車再開,不過民眾行車紀錄器拍到的員警,當時並非在該處執行取締作業,而是有其他勤務,民眾可能有所誤解
警方也提到,目前警方跟桃機公司沒有並沒有設置科技執法,在航廈周遭都沒有,因此傳言提到行經該處不停車會被科技執法開罰的說法不正確。
讓路線規定?
MyGoPen 於 2023 年 5 月 19 日的查核報告中,解釋過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72 條規定,「白色倒三角形標線」為讓路線,目的是警告車輛駕駛人前有幹線道應減速慢行,或是停車讓幹線道車先行
如果駕駛人在幹線道有車的情況下沒有停等讓道,假如發生車禍,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5 條第 1 項第 9 款規定「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處新台幣 600 元以上、1800 元以下罰鍰。

結論
總結來說,網傳影片拍到的員警並非在取締交通違規,該處也未設有科技執法;民眾行車如遇地面畫有讓路線,應減速慢行,或停車讓幹線道車先行,網傳訊息部分錯誤。

資料來源:
Google Maps - 影片拍攝地點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72 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5 條
諮詢單位:
航空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第二隊第一分隊
延伸閱讀:
【易誤解】機車行車新規定?停車腳要放下?非新規!依是否完全停止後再行駛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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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
  • 桃園的亂源——交通局
    07月12日01:27
  • 王煥廷
    那還不是一樣,沒停就是要罰,只是看有沒有警察開單而已,
    07月12日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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