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後「遠距工作」蔚然成風,越來越多年輕世代開始追求彈性、自由的工作型態,然而各地調查都顯示,遠距職缺仍供不應求,且包括歐美先進國家在內,許多企業都試圖把員工叫回辦公室。
不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本集節目邀請長年旅英工作的讀者太太,和我們分享英國政府如何透過新法案,助勞工擁抱「彈性工作」新常態;以及作為員工,可以用哪些方法,打造最適合自己的「工作/生活平衡」。
問:您在英國疫情期間,轉職展開遠距工作,但隨著疫情趨緩,開始被公司要求每月進辦公室 4 天,嘗試一段時間後卻發現混合型態成效不彰(詳情請參考前文)。您後來是如何和公司成功談判,再次轉換為全遠距型態?
我鼓起勇氣跟我主管說,我試過了,我也知道你們的意思啦,就是希望大家可以在辦公室,在同一個空間裡交流。我相信如果我進去的時候,真的有看到大部分的同事、能夠交流的話很好。可是很不幸的是我都沒有看到他們,我們大部分還是用線上會議交流。即使有幾次遇到同事,但因為工作性質的關係,我們就算坐在同一個辦公室,也是服務各自的客戶,沒有太多業務的交集。所以我就用這個理由去跟我主管說,我想要把合約換成「完全遠距」,跟以前一樣;我還順便加碼,我想要變成 part-time(兼職,非全職)。
其實我很久以前就有在想這件事情(兼職)。我從 2022 年開始變成職涯教練,平時也有經營自己的公關公司,再加上《換日線》專欄等等副業。在今年以前,我的重心還是在主業上,可是我一直在思考,自己年紀也不小了,之前的斜槓也有了一點成果,像是出了 3 本書。我覺得人生就是這樣,每個人都是一天 24 小時,如果我沒有辦法把我的時間從別的地方撥過來的話,這些我很有興趣做的副業可能就還是永遠停在副業階段。我一直想改變,再加上公司叫大家回去(辦公室),算是一個推力吧,就是在一推一拉的這個力量之下,促成了這個決定。
我決定先從 part-time 試試看,如果一個禮拜有兩天不用上班,自己掌控自己的作息會是怎麼樣。我當時的主管是我們公司的總經理,我們在 one on one 的時候,本來在 small talk,然後我就突然冷不防冒出這個請求。但他很冷靜,他說沒關係,你先寫下來通知 HR,然後 copy 我在裡面,提出一個正式的請求。
我後來去研究英國的《勞基法》才知道,每一個員工在入職的第一天,就可以跟雇主申請彈性工時。它分成兩種,一種是把工作日數減少,工作量也減少;另外一種叫做 compress hour,就是你做一樣的事情,可是你把它壓縮在更少的天數裡面完成,可能某幾天的工時會特別長。我是選只要上班兩天半,減少工作量。
根據英國的勞基法規定,只要員工申請要求彈性工作,你就要受理,不可以當場拒絕。當然他可以受理之後拒絕,但必須要有審核過程,即使不同意也必須給出合理的理由。如果你的部門裡面有人是在做彈性工時或 part-time 的話,你不讓其他的人這樣做,就有失公平,因為員工可以去告雇主歧視。所以即使要拒絕,也要很小心。
在我申請完之後,他們的第一個反應很標準,就是「謝謝你的申請,我們需要 3 個月考慮」,我就想說「天啊,3 個月也太久了吧,這樣還要繼續通勤,塞在高速公路上,有沒有辦法至少先遠距工作,讓這件事情趕快發生?」於是我又舉了很多例子,證明我花多少時間在國道上,像是截圖導航上的塞車狀況。這些時間可以有更多產出,結果我浪費在車陣裡。這是第一個。然後第二個就是我真的進去公司,當天卻只看到兩三個人,並沒有達到公司希望大家進辦公室協作的目的。
這個過程讓我學到一件事情,就是你在跟英國雇主談判的時候,只要你有理由、是事實,平常有蒐集一些證據的話,訴求都有可能實現。包括你在爭取調薪或升遷,都是一樣的道理。談判中比較避諱的是用一些情緒化的字眼,像是「進公司一直塞車很煩」,而是要用真實的例證去證明,然後從雇主的角度思考,你的期望對公司的好處是什麼。像我那時候就說,我把這些時間省下來之後,我會有更大的產能,可以跟大家更順利地開會,不用因為常常塞在車陣中,還要調整會議的時間。
後來他們雖然表面上說要 3 個月的時間評估,但其實很快就答應我。我從 2 月提出請求,3 月初開始就變回完全遠距,換了合約。我比較沒有料想到的是,那時候人資跟我說:「因為你現在合約是完全遠距了,所以如果公司需要你進去的話,還要付你交通費。」我覺得這點非常好。
不久以後,他們也同意讓我開始 part-time 了,他們還告訴我變成 part-time 之後的一些權利,譬如說兼職的上班時間減少,薪水跟年假當然也會減少,可是唯獨「給薪病假」是不會的──人資說生病這種事情要一視同仁,不管你是全職還是兼職,同樣都有這個權利。
整個談判的過程,我覺得還蠻順利的,沒有什麼需要抗爭的。我覺得原因可能就是我剛剛講的,我有找出真的很有力的證據吧,也提出了改變做法對公司的好處。
問:公司會不會擔心首開先例,其他同事也都會要求比照?
我後來發現其實我不是先例,大家只是沒有去宣傳這件事情,但其實住在我家附近的兩位同事,早在去年公司要求換合約的時候,就已經爭取維持全遠距了。他們也是用類似的理由。其實我覺得只要你可以很拿出明確的證據,證明為了進辦公室如何影響你的業務,公司是可以同意遠距的。因為坦白說,辦公室座位還是不夠坐,所以他們是有這個彈性,讓部分員工完全遠距。
至於 part-time 的部分,其實以前就有了,這在英國不是一件很新鮮的事情。但是就剛剛說的,有些人是用 compress hour 去做,有些人是真的 part-time。我相信結果還是跟你的意志力有關,因為我當時談判的時候,我記得有一個關鍵點,是我跟人資主管和專員開會。一開始他們的意思是說,我的直屬主管有一點不想要讓我遠距,他覺得我的住處到公司的距離,不符合可以全遠距的範圍,可能車程要兩個小時,他們才會考慮讓你全遠距。
他們問我,可不可以 part-time 就好,不要全遠距。當時我很堅定地說,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公司要不要考慮像 hire supplier 一樣來 hire 我,意思就是說,其實我們可以考慮一下我們新的僱傭關係。我講得很委婉,但人資主管馬上意會,他問我:「你的意思是說,如果我們沒有讓你遠距,你就要離職嗎?」我很堅定地說對。
那一次會議之後,隔天他們馬上就同意讓我遠距。所以我才說這是「員工跟雇主之間的角力」。我敢講我要辭職是真的,我本來就有打算轉變工作型態,花更多時間在我自己的副業上,我不是去恐嚇他們,所以我的籌碼比他們多。如果你覺得自己的籌碼沒有那麼多的話,在談判的時候,又會有不一樣的策略。
問:隨著部分員工要求從混合型轉回全遠距,此一現象是否也會影響公司未來的用人策略?
我覺得還是回到雇主,你到底要什麼?你要的是人才,還是你要看到辦公室裡有人?遠距工作最美妙的一點就是,你可以招募全世界的人才,美國公司也可以雇用台灣人。現在世界上比較多新創公司在採用遠距,傳統公司還是比較希望員工能夠進辦公室,這個有很多方面的考量,包括成本和雇主的心態。
我不知道老闆的想法是什麼,不過公司後來開始雇用一些住在附近的資深員工;至於那些住得很遠的,如果有採用好的談判方法,其實也是可以得到我們想要的,我覺得皆大歡喜。公司還是有留住部分人才,留不住的就採用新的用人政策,不要雇用車程範圍比較遠的人。
現在的職場已經跟疫情期間不一樣,疫情期間就是很 freestyle,全英國人都可以雇用,而且那時候的風氣是大家都覺得其實遠距工作的效能很高,沒有必要回到傳統工作。疫情之後,其實英國政府也希望雇主能夠鼓勵員工回辦公室,刺激當地的經濟發展。所以,我相信雇主他也有一點來自政府的壓力。我覺得自己蠻幸運的,可以見證英國這一段從傳統工作方式到遠距,再到現在混合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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