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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類固醇眼藥勿超過1周 高眼壓副作用嚴重恐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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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19年11月28日04:13 • 發布於 2019年11月28日04:13 • 陳敬哲 報導

【NOW健康 陳敬哲/台北報導】日前媒體報導,1名9歲女童左眼失明,主要原因研判,約2年間不斷使用類固醇眼藥水有關。台北地方法院判眼科醫師和診所,需要賠償903萬元;眼科醫生提醒,取得眼睛藥物一定要問清楚成分,如果含有類固醇,若1周內未改善,就一定要回診再次檢查,確認用藥是否恰當,否則恐增加副作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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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醫院眼科主治醫師彭繼賢表示,假使眼睛受到病毒感染,誘發紅眼、流淚、分泌物增加,確診急性結膜炎,大多會使用類固醇治療,舒緩相關症狀,以降低傳染力;此外,眼睛在嚴重過敏時,也會使用類固醇藥物治療,但不論結膜炎或眼睛過敏,使用類固醇都有危險性,特別是孩童。

 

彭繼賢特別提醒,類固醇眼藥水有增加眼壓風險,領取藥物時,一定要確認拿到的藥水,有沒有含有類固醇成分,且應遵照醫囑使用。原則上,低類固醇濃度藥品,大約每天點3至4次;高類固醇濃度藥物,每天約點1至2次,用藥基本上不會超過1周,如果症狀未好轉或出現其他不適,就應回診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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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眼睛過敏問題,一般是可以使用抗組織胺藥物加以治療。彭繼賢進一步解釋,抗組織胺對於一般過敏來說,就已經能有效果,副作用相較少很多,因此臨床與到眼睛過敏病患,大多會採用抗組織胺治療。但如果點藥超過1個禮拜,眼睛症狀沒有改善,一定要回診重新讓醫生檢視病況。

 

彭繼賢強調,急性結膜炎多由腺病毒造成,當雙手不清潔觸碰眼睛,或正在感冒等,都有可能誘發急性結膜炎,保持雙手清潔,不要隨意揉眼睛相當重要,就能降低危害;另外,眼睛過敏大多因接觸過敏原,空氣漂浮的汙染物,飲食中的特殊物質,都有可能引發眼睛過敏,所以空氣品質不佳時減少外出,減少吃容易過敏食物,都能減少眼睛過敏的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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