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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誤導】忘記帶健保卡自費押金超過七天?超過10天於6個月內可向健保署申請退費

MyGoPen
發布於 2019年09月26日06:08

你最近在 LINE 收到老訊息說「忘記帶健保卡自費超過七天,自認倒楣」、「健保局真的很奸詐…他們只是一直宣導七日內可退自墊費用」嗎?提醒說有六個月內還是可以辦理退費。事實上這是過期資訊,但部分描述並沒有錯,以目前健保署公布的資訊,若忘記帶健保卡,自費就醫超過 10 天無法回原本就醫院所補證退費,可以於 6 個月內向健保署申請退費。但要注意的是「退費是有條件上的限制」,所以如果還沒超過十天,趕快帶著健保卡回去辦理退費吧!

忘記帶健保卡自費超過七天 自認倒楣 六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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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記帶健保卡自費超過七天自認倒楣的訊息

原始謠言訊息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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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記帶健保卡自費超過七天,自認倒楣------
答案:錯
正確作法:
1﹒保留收據, " 七 天內" ,拿健保 IC 卡去原來就診處退費;
2﹒若是時間不允許,沒關係,保留收據 ," 六個月內 ",到健保局各區處,辦理退費。
一般我們都只知道,一但 忘了帶健保卡,醫療院所會要民眾先自墊全額醫療費用,在七天內將健保卡帶來申 請退費,超過七天,很多人就會摸摸鼻子自己認ㄌ,以為那些自墊費用,就這麼一去不回頭 … 其實,健保有一項規定,那就是若忘了帶健保卡,或是因為一些原因得自墊費用, 以及原本沒有投保,健保沒有給付期間的自墊醫療費用,只要去他們網站下載,並填寫 "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就可以依照規定申請退回自墊費用了 ,(申請書見附檔) http://www.nhi.%20gov.tw/
健保局真的很奸詐…
他們只是一直宣導七日內可退自墊費用,所以大家也都只知道這個 …
請大家告訴大家吧 !

訊息說明:
這其實是過期資訊,其實並沒有「健保局真的很奸詐」這樣的事,在官網與全台各業務組確實都有宣導相關資訊,提醒民眾退款方式。簡單來說,若忘記帶健保卡,自費就醫超過 10 天無法回原本就醫院所補證退費,可以於 6 個月內向健保署申請退費。
健保署解釋:

健保署提醒,民眾若無法於就醫日起 10 日內(不含例假日),補送健保卡給就醫的醫療院所,可以在可在急診、門診或出院之日起 6 個月內備齊核退申請書、收據正本等相關單據,向就醫院所所在地之下列健保署轄區業務組申請退費。

這個申請書就是到健保署網站,下載填寫「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並檢具費用明細和收據正本,就近前往健保局台北、北區、中區、南區、東區及高屏業務組,申請核退保險醫療費用。

受理申請單位: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各分區業務組

要注意的是「退費是有條件上的限制」,所以建議如果還在自費就醫日起 10 日內,就要趕快帶著健保卡,回原來就醫的院所辦理退費。

資料來源:中央健保署 - 自費就醫超過10日於6個月內可向健保署申請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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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 HSIEH 和
    重點是要親自到各區健保局退費,苗栗的要到中壢去退費,交通費都未必夠!
    2019年09月28日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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