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人最近生病住院了,請問還可以保實支實付醫療險嗎?」
最近碰到非常多這種詢問的例子,所以大仁就特地寫一篇來重新述說這個,非常重要的基本觀念。
那就是「保險是不幸發生前的準備」,重點在於「發生前」就得規劃。
等到疾病發生,事故發生,那就不是你選擇保險,而是保險選擇你了。
以下大仁將分享三個最近剛碰到的實際案例,順便談一些投保常見的錯誤觀念,讓你瞭解保險真的要「盡早規劃」。
這個案例,早在這位小朋友出生之前,就有詢問過大仁保險規劃。
大仁也將合適的規劃回覆給對方,結果就是沒有結果,沒有下文了。
再次收到來信的時候,小朋友已經肺炎住院中。
本來還有機會投保的,兩個時間點
這個案例真的非常遺憾,遺憾的點在於,這個小朋友其實有兩點時間點投保,是不會有問題的。
第一個可以投保的時間點,就是出生的時候。
小朋友出生時如果身體健康,就應該儘快投保了。
如果當時有依照大仁的建議規劃,3/22那次五天的感冒住院,早就可以透過保險去支付醫療花費了。
第二個可以投保的時間點,就是感冒住院的兩個月後。
看到這邊你一定很疑惑,都感冒住院五天了,保險公司還會願意承保嗎?
這邊就是很細節的地方囉!
如果是 3/22住院五天後,也就是 3/27號去投保。
那麼依照目前的實務核保經驗來說,因為太近期了,保險公司大多會先延期觀察,暫時不保。
BUT!最重要的BUT來了!
如果常看大仁文章的朋友應該知道,要保書針對住院的詢問事項主要是兩點:
第一:五年內,有無連續住院超過七天。
第二:兩個月內,有無住院。
關於住院有無連續超過七天,大仁先前已有分享:
延伸閱讀:【保險告知事項:住院七日怎麼算?】
沒有連續住院七天,經過兩個月後就有機會!
所以這個案例,住院五天,並沒有符合「五年內,住院七天」的告知事項。
所以如果沒有符合其他告知事項的情況下,經過兩個月的告知期間,到了 5/27號的時候,就可以正常規劃保險了。
但可惜的是,這個小朋友在 5/27號以後,依然沒有做任何保險的規劃。
所以在 6/22號發生肺炎住院,對保險公司來說,可能就會暫時列為不保的名單囉。
急性肺炎的觀察期間通常要六個月,如果是比較嚴格的保險公司,可能得觀察一年以上才有機會承保醫療險。
BUT!看到BUT你就知道重點又來了!
雖然醫療險可能暫時沒有機會,但還是可以先保「意外險」喔!
延伸閱讀:【骨折後】還可以買保險嗎?淺談骨折的核保
同樣是住院了,才想到保險的案例。不過「疑似癌症」這個情況嚴重多了。
這個案例不用大仁說明,我想大多數人一看就知道,這種情況保險公司是不太可能會收的了。
保險是理賠「投保後」發生的疾病。
如果你的疾病如果是「投保前」就已經存在的,不好意思,這樣是無法理賠的。
保險是理賠「投保後」的疾病
舉個例子,如果發生癌症了,才想要來買癌症險。
那樣每個人都等待癌症再來投保就好了,誰要健康的時候投保呢?
請記住:「保險是理賠投保後的疾病」
另外大仁要再次強調,不要再說「既往症」不賠了。
正確名稱叫做「已在疾病」不賠,不要再謠傳既往症不賠這種話了。
延伸閱讀:「既往症」一定不會理賠?是這樣嗎?
這則案例也是臨時發生事故,才想緊急加保醫療險。
大仁上面有說,保險是理賠投保後的疾病。
這次的暈倒已經是投保前發生的,所以即使能加保,也不會理賠這次的疾病費用。
即使是「沒有等待期」的醫療險,也得在疾病發生以前投保,才能理賠
另外確實存在「沒有等待期」的醫療險。
但這也必須得在「事故發生前投保」才有機會理賠。
延伸閱讀:【保險不是今天買明天賠?淺談「等待期」】
中國火紅的知識節目《羅輯思維》的羅胖羅振宇。
在 2018年的跨年演講中提到了這句經典名句:
看到上面三個案例,大仁想到的不是種樹,而是保險。
如果你能夠付出一點保費,培養這顆保險之樹。
等到將來不幸需要的時候,它將長成蒼天大樹。
規劃保險最好的時間,是在不幸發生之前。然後,沒有其他更好的時機了
保險是未雨綢繆,在生病之前,意外之前,所做的規劃準備。
保險規劃永遠都不嫌晚,只要在不幸發生之前,你都還有機會!
希望大仁這篇文章談到的三個實際案例,能夠讓你重新省思,自己的保險規劃好了沒!
本文由淺談保險觀念專欄作家-保經大仁授權轉載,原文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