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歲女星丁小芹自5年前起,在多個網路平台上賣假名牌包還不出貨,一審她還矢口否認、被判刑3年半,到了二審她哽咽落淚認罪,考量已知悔改且需獨力負擔家計予以減刑,改判2年6月,不得易科罰金。全案經上訴至第三審,最高法院今(19)日駁回上訴定讞,丁小芹將入獄。
丁小芹自2015年8月起,在拍賣網站上販賣仿冒的CHANEL、FENDI等名牌包及服飾,然而買家匯款後她沒出貨,或是謊稱貨品全新,實際上是二手貨,共計12人受騙上當,被詐取1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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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芹一審還辯稱帳號是給一名名為「Natasha」的新加坡籍女性友人處理,她完全不知情,但檢警發現詐騙所得確實流入丁小芹帳戶提起公訴,一審被依「加重詐欺罪」判刑3年半。
上訴至二審智慧財產法院,丁小芹公開道歉落淚認罪,同時也和11名被害人達成和解。考量她已知悔改,且現金需獨力負擔家計,二審改判2年半,不得易科罰金。丁小芹不服上訴,今上午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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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遠 殺人都比這個輕,台灣真好
2020年10月19日04:08
裕民 被關是應該的,只是這種都關了,更嚴重的黑心商人怎都不關,是關係太好還是錢塞夠多
2020年10月19日03:59
Allen 對一個藝人賣假包怎麼有魄力,砍人頭的都無罪,我愛台灣司法
2020年10月19日04:04
維格 賣假包2年半,詐騙交保後請繼續加油!
2020年10月19日04:07
林昕榆 詐騙判太輕了,出來又是一樣啊
2020年10月19日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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