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作家瓊瑤近日為了捍衛丈夫平鑫濤中風昏迷前「一旦我病危不想要被插管」的囑託,與3名繼子女你來我往爭得面紅耳赤,但究竟什麼是插管?其目前雙方爭執不下的鼻胃管算不算插管?其實對一般人或醫界,可能都有不同的解讀空間。
「插管」無定義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規定分兩類
亞東醫院急診醫學部主任蔡光超表示,醫界對「插管」兩個字並沒有一致的定義,若從字面上解釋,從點滴管、引流管、尿管、鼻胃管、呼吸管…,只要是用於病人、且呈管狀的醫療器材,若硬是要稱之為插管,似乎都沒有什麼不可以。
惟《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立法之初,為便於醫師實務操作及家屬抉擇,才將末期病人可以拒絕的不必要醫療分成兩大類,其一是設法讓患者恢復呼吸心跳的心肺復甦術,包括體外心臟按摩、電擊、氣管內插管、強心針、人工呼吸等;其二則是維生醫療,包括葉克膜、鼻胃管、點滴、尿管等。
民眾認知 「拒絕插管」等同「拒絕氣管內插管」
蔡光超說,據他瞭解,在一般不具醫學背景的民眾心中,可能會以為「拒絕插管」就等同「拒絕氣管內插管」,而非所有管子一概拒絕使用,否則,面對兇猛的疾病,再好的醫師也將形同手無寸鐵的武士!且即使如此,依法當事人也須經兩名專科醫師認定為「末期病人」的前提下,此時再來談病人抉擇、家屬主張權利順位等問題,恐怕才有意義。
部立南投醫院腫瘤科主任翁益強表示,待2019年1月6日《病人自主權利法》正式實施後,屆時包含平鑫濤這類極重度失智患者,就有權主張各想要接受或不想接受的醫療細節,當然也包括了要不要使用鼻胃管。
翁益強說,此次瓊瑤與繼子女的爭議事件,也帶給臨床醫護人員不少啟示,那就是未來詢問病人或家屬醫療意願時,應盡可能用一般民眾的語言問得更詳細些,以免誤將病人拒絕不必要插管,當成拒絕一切醫療救治;或者過度限縮病人心中對插管的定義,導致病人什麼意願書都簽了,臨終前卻還是冤枉受苦。
許意吟 似乎不知道重病的人的痛苦,不是狠心放棄急救而是你看到自己的家人長期插這麼多的管子也不能行動又幾乎毫無意識了,那種痛你們能夠體會嗎?
2017年05月05日01:42
Colin 紙上寥寥數字哪裡能詮釋切身之痛,對於不可治癒,又長期臥床的痛苦病人來說,如果連善終權都不可得之,是多大的折磨?
為何還要凌遲病人與家屬直到2019年?難道多折磨兩年,能讓健保賺更多錢嗎?安樂死法案的通過乃是刻不容緩的問題,殘忍的政客與奸商們,給痛苦中的老人家們一絲解脫的希望吧!
2017年05月05日01:49
阿惠 放不放手對家屬來説都是煎熬!痛苦的抉擇!
2017年05月05日01:53
William Wu 插管重在插管後你能活成怎樣,如果你20歲,插管後你有機會恢復那沒理由不插管,之所有拒絕插管那都是因為年事已高,再加上難以醫治,不想被折磨與不想拖累子女,這應該不難理解才是啊!為何要雞蛋挑骨頭的追究文字???
2017年05月05日02:15
何時開放安樂死合法???
2017年05月05日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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