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議員張志宇去年選舉期間遭檢舉涉嫌買票,落選人徐筱菁對張志宇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苗栗地方法院調查,買票者非張志宇團隊成員,僅為張的媒人婆身分,認為證據不足,17日駁回當選無效之訴。
張志宇去年參選第19屆縣議員選舉,競選期間遭檢舉涉嫌賄選,檢警偵辦,劉姓女子為張志宇媒人婆,以每票500元至1000元分別向陳姓女子等12位選民買票,懇託投票支持張志宇當選。選舉結果出爐,張志宇以5720票,經中央選委會公告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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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曉菁對張志宇提當選無效之訴,地院審理,劉女坦承替張買票,但張則否認指出,劉女為媒人婆,非競選團隊成員也非樁腳,更未授意劉女買票,對此不知情。
苗栗地院合議庭認為,劉女非張志宇團隊成員,也非其家人,不能僅憑二人為媒人關係,認劉姓女子的賄選行為被告必定有參與或知情,且賄選金錢皆為劉姓女子自己從郵局所領取。因此合議庭認為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張志宇對劉女買票行為有共同參與、授意、同意、容許、知情而放任或知情而不違背其本意等情形,不構成當選無效。
Jasper 又是一個司法讓人可笑的地方
2019年07月17日09:17
林仁陽 媒人婆幫買票,錢從何來?法官裝糊塗還是昏庸?自由心證也太荒謬了吧。錢真的能讓鬼推磨
2019年07月17日09:33
ㄚ亮 可以查查這個媒人婆和誰有密集資金往來。
2019年07月17日09:35
阿發 應該查二人關係,或是有無金錢往來吧…
如果都沒關係,案子成立就好笑了…
以後只要對手陣營偽裝錄影一下就搞定了…
直接KO對手,哈哈…
2019年07月17日07:51
劉仁傑 如果這罪成立,以後要陷害人變的容易多了
2019年07月17日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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