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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資格
原有工作,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含雖有工作但每月工作收入減少),致家庭生計受困。
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
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相關補助、補貼或津貼。
依家戶存款(家戶內每人存款15萬元免納入計算)及收入總額,計算出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為當地每人每月最低1.5倍以上未逾2倍。
二、受理窗口
居住地鄉(鎮、市、區)公所(以下簡稱公所)。
三、申請方式
民眾填具申請書暨個案認定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逕送受理窗口。
四、發給金額
符合資格者,由公所發給急難紓困金1萬元,並以每戶1次為限。
阿群 結論:多數的台灣人都領不到。
有工作沒勞保、沒勞保有工作、有工作有勞保但是月薪高於$24000,都領不到。
典型的拿公家的錢讓少數人發財。
違背蔣經國的治國之道
2020年05月04日11:45
華仔 真他媽的複雜
2020年05月04日12:11
^^福來得 [Fred Liao]-豐新 忽然感覺有保工會勞保的領3萬真的好容易
2020年05月04日11:35
華 1.5倍以下不是更慘嗎?竟然不能申請?看不懂,誰可以分析一下😓
2020年05月04日11:56
孫介武 債留子孫大發特發啊!臺灣人找臺灣人自己去要債吧!
2020年05月04日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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