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際

就算沒規定,還是得向老鳥報備!新人被職場潛規則為難時,主管該怎麼做?

經理人月刊
更新於 08月01日07:18 • 發布於 08月01日06:00 • 安藤廣大

別再採取「個人化」思維,要切換至「機制化」思維才行。而為此,人上之人就要負責決定規則。

只不過,一旦這麼說,便會產生出一個誤解,那就是─掌握權力不是壞事嗎?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基於在政治或戰爭方面的印象,一般人往往會產生「權力=邪惡」的連結,但其實人握有權力,並不是什麼壞事。

所謂的權力,是指被允許擁有權利的人,正確地運用其行使權。我們必須先認識這個觀念才行,畢竟「依職位分別進行決策的機制」對組織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公司裡是否有未經明文規定的潛規則?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首先,我們必須將「好的權利」和「壞的權利」分開思考。

當判斷某個權利是不是「好的權利」是有「條件」的,那就是─該權利的範圍「是否有明文規定」。

必須明確到讓所有人聽了都能一致說出「那是由經理決定的事」才行。像這樣被賦予了「好的權利」的狀態,在識學中被定義為「具有權限」。

那麼,「壞的權利」又是什麼樣的權利呢?

壞的權利是指「無明文規定的模糊權利」,也就是我們經常聽到「既得利益」。

「得要先跟最資深的A報備過才行。」
「必須先獲得全體員工的同意才行。」

你們公司是不是也有諸如此類,未經明文規定的潛規則呢?明明沒有權利,卻表現出一副握有大權的樣貌。

每個職場都存在著這種幕後的力量,即使沒那麼明目張膽,組織中或多或少都還是會有「看不見的規則」存在。要說這就是造成最大困擾的原因,一點兒也不為過。

一旦有了這種「壞的權利」,便會產生認知差距,導致每個人各說各話,缺乏一致性。

曾有一家小型的 IT 企業發生過這樣問題。那家公司的新進員工自行摸索工作方式,向主管確認後,爭取到了新客戶,結果此舉卻引發了資深員工的不滿。

老鳥:「哪有人這樣做的?」
新人:「我有得到主管的同意了。」
老鳥:「該業界的客戶之前是我在負責,也該報備一下才對吧?」
新人:「這樣規定到底寫在哪裡?」
老鳥:「這種事就算沒有明文規定,也是職場潛規則,稍微觀察一下應該要懂吧?」

像這樣的衝突經常發生,沒多久,那位新人就離職了。與此類似的例子,大量發生在各個組織之中。

若是必須先跟資深老鳥報備,主管就得要如此告知下屬才行。畢竟不論是剛畢業的新進員工還是跳槽來的新夥伴,主管都有責任親自對他們說明工作方式。

若主管認為「那種規定不合理」的話,就必須視之為「壞的權利」而予以摧毀。因此,不論是哪種情況,原因都在於「沒有負起責任做決定」。

用「機制」摧毀既得利益

在上述的例子中,某些特定員工只因為較年長或在公司的資歷較深,便握有多於其責任的權利。

換言之,就是得到了「壞的權利」,已成為「既得利益」的狀態。

這個老鳥員工雖然握有權利,但發生問題時卻不必負責任,只要用「跟我無關,是那個新人的主管要負責。」這句話就能逃避。

想要杜絕這種狀況,正是人上人該扮演的角色。

就剛剛的例子而言,主管可以果斷地說:「是我准許的,所以沒有任何問題。」

必須像這樣告訴資深員工,以保護新人才行,而且還要明確地對所有員工宣告:「只要有主管許可,就不需要再向其他人報備。」

若依據主管的判斷,尊重老鳥對整個團隊有利的話,則可補充說:「不過,在開發新商機時,如果先前負責的人還在公司,請記得事先向那人簡單支會一下。」

總之,決定好規則即可,這樣下屬才不致於不知所措。運用明確的「機制」,就能夠摧毀既得利益。

(本文出自《機制化之神》,悅知文化 )

延伸閱讀

上台前別再叫自己「保持冷靜」!面對高壓時刻,你需要的是一套儀式感
職場人際學|激勵同事不是主管的特權,讚美也別等到立大功時才給
加入《經理人》LINE好友,每天學習商管新知

查看原始文章
留言 1
  • nn
    只要主管當靠山所有人就會去貼著你!
    08月01日13:07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