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停復保」制度將走入歷史,衛福部22日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將自12月23日起全面廢止停復保制度,民眾出國即使超過6個月,仍須持續繳納健保費。對此,衛福部長邱泰源今天(23日)表示,各方意見皆傾向廢止,此事應以整體性考量,全體國人均納保才符合健保公平性原則。
憲法法庭於2022年12月底判決健保停復保規定僅在施行細則中訂定,未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的命令定之,違反憲法法律保留原則,衛福部須在2年內完成修法,否則相關規定便失效。針對停復保問題,衛福部原先擬定兩大修正方向,一個是不修法、也就是全面廢除停復保制度;另一個則是駐外人員、遠洋漁船等特定對象才可停復保。
衛福部22日預告「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自12月23日起全面廢止停復保制度,擁有中華民國戶籍者皆需持續繳納保費;已停保者維持停保,但返國當日復保後不再可停保。草案預告期2週,此次健保改革可替健保增加約新台幣24億元收入。
衛福部長邱泰源23日下午出席罕見疾病基金會活動時受訪表示,憲法法庭判決出爐後,衛福部這2年來徵詢過非常多意見,大致都偏向制度應恢復公平性,認為所有國人都應納入健保;政府機關也考慮到可能造成的影響,因此在這段時間已做好溝通,現在衛福部預告修正,民眾可提出意見,待預告期滿後就會公告實施。
對於是否擔心引發出國留學生或長年在海外工作民眾的反彈,邱泰源說,此事應以整體來看,才符合全民健保的精神。邱泰源:『(原音)我想我們要看整體性,如果站在公平性的話,那應該是大家都能夠納保,是比較完整的一個,也合乎我們當時全民健保的制度。』
邱泰源強調,只要民眾加入健保,根據健保規定,在國外就醫治療所產生的費用可檢附書據,向健保申請核退醫療費用。根據衛福部日前的說明,核退金額將以前一季支付國內特約醫院及診所的平均費用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