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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金額每月百億起跳 立委點名非實名制社群廣告 警政署長呼籲源頭防堵

信傳媒
更新於 11月21日06:30 • 發布於 11月21日06:29 • 葉佳華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21日針對打詐成效邀集各部會專題報告。(攝影/葉佳華)

賴清德政府520上台以來,宣示打詐視同作戰,儘管打詐新四法已三讀通過,但打詐卻「越打越詐」,引發諸多民怨。根據警政署發布的「打詐儀錶板」顯示,今年7月至10月,全台每月民眾被詐騙金額皆超過100億元,數字相當驚人。

全台民眾受詐騙金額月月超過百億元,警政署長呼籲源頭防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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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21日邀集相關部會就「如何遏止移工及青少年淪為詐騙集團工具,及打詐四法施行後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進度與具體成效之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根據刑事檢查局詐欺犯罪防治中心數據顯示,今年前10月詐欺案件已攀升至7.76萬件、合計財損金額達274億4791萬元;根據警政署發布「打詐儀錶板」也顯示,光是今年7月單月的詐騙金額就高達110億元、8月詐騙金額137億元、9月詐騙金額118億元、10月詐騙金額120億元,等於全台民眾每月受詐騙金額皆超過100億元。

警政署長張榮興認為,今年7、8月應該是所謂的高峰,由於打詐4法是在今年7月通過,且目前各部會正在進行相關子法修訂,因此在子法尚未上路前,今年底前仍屬於空窗期,目前每天被詐騙金額仍有1~5億元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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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長鄭銘謙指出,現在詐騙類型已經進化為網路投資型廣告詐騙型態,因為內容經過包裝容易使民眾誤信;張榮興也補充這種網路投資型廣告詐騙標榜高暴利、短時間獲利,並從網路連結帶到社群群組進行詐騙話語,這種類型已占6~7成,因此應該從「源頭」防堵。

立委點名非實名制社群廣告,數發部:年底完成廣告實名制

尤其網路投資詐騙廣告更為氾濫,根據金管會調查顯示,截至今年10月底為止,從金管會及證券周邊單位累計蒐報網路投資詐騙廣告已逾6.3萬件;銀行公會理事長、兆豐金控董事長董瑞斌更帶頭號召同業暫停投放非實名制平台。

國民黨立委林思銘指出,非實名制廣告已成為詐騙的重要來源,因為許多詐騙集團是利用境外作為規避子法,跨部會究竟如何與這些國際社群平台建立更進密的合作?

數位產業署副署長陳慧敏回應,在《詐欺條例》、《洗防法》母法當中,已授予數發部訂定6項子法,將在11月30日前完成發布,與網路廣告平台業者聯防協作部分,目前正在審查針對Google、Line、Meta、Tiktok 4大平台所提出的法律代理人,且各家也承諾將在今年12月底完成廣告實名制,目前Google已率先執行,要求投放廣告必須實名制。

陳慧敏也指出,預估明年在各部會合作之下,打詐案件及詐騙金額勢必會往下掉。

數發部管第三方支付能量登錄,有條件通過恐成為「漏洞」

另外,數發部對於第三方支付業者也採取能量登錄制度進行管理,目前已有64家完成能量登錄,通過能量登錄才能取得銀行端的虛擬帳號。但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指出,數發部網站上卻出現所謂的「保留註銷條件通過登錄」,他們同樣能向銀行取得虛擬帳號,這樣到底是合格還是不合格?

陳慧敏說明,保留註銷條件通過登錄指的是,業者需要在一定期間內補件,屬於有條件通過;數發部補充,目前有許多新興科技業希望進入到第三方支付業,因此數發部給予保留註銷條件要求業者必須在6個月內補件,否則就註銷、並且註銷虛擬帳號。

但翁曉玲質疑,這些保留註銷條件的業者,他們同樣可以向銀行取得虛擬帳號,難保他們在6個月內不會進行詐騙行為;對此,數發部則說,會透過現地查核去查。翁曉玲則認為,針對保留註銷條件的業者就不應該同意他們取得虛擬帳號,呼籲數發部應該採取更積極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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