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衣住行育樂當中,和「住」有關的風險,可分為「有形」和「無形」兩大類。有形的居住風險以「宅」為主體,而無形的居住風險則以「人」為主體。「宅」的居住風險像是地震、火災,而「人」的居住風險則是獨居、孤獨死。
今(二○二○)年,又以多起和「人」有關的居住風險,較受矚目。
在過去,「孤獨死」這三個字,大多會讓人和「獨居老人」聯想在一起。然而,獨居可能發生的風險,不只存在高齡長者身上,孤獨死,也不一定和年齡有直接相關,隨著獨居人口日漸攀升,孤獨死的危險已經悄悄潛入所有世代。
五月二十五日,五十五歲「三金影帝」吳朋奉被人發現倒臥家中,經法醫相驗後確定死因為腦中風,突如其來的噩耗震驚演藝圈。據瞭解,吳朋奉雖然貴為三金影帝,但生活非常簡樸,沒結婚、也沒有小孩的他,獨自一人住在板橋一處民宅頂樓加蓋的鐵皮屋六樓。
八月三日,五十九歲資深女星羅霈穎獨自猝死在家中,經檢警抽血化驗,發現體內有多種藥物成分,研判是生前服用多種藥物不慎致死。羅霈穎生前獨自住在八德路的工作室兼住處,因友人聯繫不上,前往查看,遺體被發現時已出現屍斑,推測死亡已經兩天之久。
九月十六日,「小鬼」黃鴻升驚傳在北投家中驟逝,享年三十六歲,經解剖釐清死因為主動脈剝離造成血管阻塞,由於事發當下,小鬼一人獨自在家中,直到隔日上午,黃爸爸進入兒子家裡,呼喚兒子時遲遲無人應答,走到浴室才發現他躺臥在地,口鼻出血,已明顯死亡。
未婚、離婚、無伴 孤獨死的高風險族群
這是今年,發生在台灣演藝圈的三起獨居猝死悲劇,這些人都未滿六十歲,且都距離一般人想像獨居者「經濟弱勢」、「無社會支持」、「與親友關係冷漠」等刻板印象,還有很大的差距。儘管這三人的死因不同,但都指向同一件事──獨居風險,猝不及防。
國內獨居人口持續增加,且自願獨居的中高齡者愈來愈多。事實上,獨居風險導致的孤獨死,和「未婚無伴」有相當大的關聯。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台灣十五歲以上人口有偶比例,較二十年前下降六.一個百分點,而離婚比例卻上升四.六個百分點,可見結婚的人愈來愈少,離婚的人卻愈來愈多,「單身無伴」進而處於獨居風險的人,未來將有增無減。
與子女同住的意願下降 僅與配偶同住比例增加
此外,即便有配偶有子女,另外一半也可能先走了,或是小孩成家立業後,未與子女同住,因此,也可能走向獨居一途。根據衛生福利部最新調查,台灣六十五歲以上父母,期待「與子女同住」的比例,較二○一三年減少十一.四個百分點,期待「僅和配偶同住」的比率,則提高十.二個百分點。
換句話說,即便有小孩,但與子女同住的「三代同堂」或「兩代同堂」這種傳統觀念,已經隨著時代變遷而有所轉變。
事實上,隨著三代同堂的觀念日漸薄弱,子女搬出去住逐漸成為常態,即便子女沒有結婚,也可能因為就業求職等因素無法繼續與父母同住。而從人口外移的狀況,也能嗅出國內居住情形的轉變。台灣人口外移嚴重的縣市,其老年人口都已經達到高齡社會(即老年人口占比達十四%)的水準,甚至有部分鄉鎮區的老年人口已高達二十%,等於每四人就有一名老人。
近三百萬獨立生活戶 獨居人口比例飆升
人口外移的另一面,反映的是「世代分居」的普遍現象;不論婚姻狀況或是否育有子女,隨著經濟獨立及生活型態改變,這類單獨居住一處所且獨立生活的「獨立生活戶」,近年來也明顯增加。
根據內政部統計,扣除占比極低的共同事業戶,自有統計的近十二年來,台灣獨立生活戶(即獨居人口)愈來愈多,最新統計顯示,相較二○○七年台灣每四戶一戶獨居,到現在才過了十年多,台灣已經是每三戶一戶獨居了。
單身無伴侶成趨勢 三大樂單族的保險規劃
不論是抱持獨身主義,還是迫於無奈選擇一個人生活,即便沒有家人或伴侶陪伴,抑或是沒有子女,只要做好保險規劃,一個人也可以有可靠的「保險朋友」、「保險兒女」、甚至是「保險終生伴侶」。
●獨立黃金單身族
邁入三十五歲後,收入日趨穩定,想要走入婚姻,還是選擇單身,相信都已經在腦海中想過了。如果決定一輩子單身,就要思考到獨老的風險,乃至於一個人生活無法自理的風險。因此,除了醫療險之外,轉嫁長照風險的長照險或失能扶助險,都是可以趁年輕時及早規劃的保單。
單身貴族沒有子女,相對地家庭責任較輕,但如果仍有父母要照顧,則要留意自己的壽險保額是否足夠,可透過定期壽險轉嫁因自己不幸離世無人照料父母的風險。
●中年恢復單身族
隨著離婚率不斷攀升,中年恢復單身者不在少數。離婚是檢視保單的重要時機,有許多夫妻結婚時將彼此約定為對方的保單受益人,一旦走向離婚,要保人及受益人都應該變更,以免影響未來行使保單或保險金受益的權益。
離婚時,如果有拿到一筆贍養費或獲得部分財產的分配,即便未來依然可能再婚,仍要趁早為自己規劃保險,除了醫療險、長照險或失能扶助險之外,考量未來必須經濟獨立(許多人離婚前的經濟來源高度仰賴另一半),也可以考慮投保年金險,為老後或退休後的生活做好打算。
●老年落單獨老族
有句話說「保險不是因為有人要死,而是因為有人要活」。即便身邊有伴侶,兩人攜手承諾終身,直到生命走向晚年,依然會回到一個人。
這也是為什麼,許多人會將伴侶列為保險金受益人的原因。尤其更應該投保足額的壽險,畢竟兩人攜手打拼過日子,萬一自己先走了,至少還有一筆錢能留下來照顧另一半。反過來說,如果是對方先走了,留下一筆保險金,也應該善用這筆錢為獨老做打算,畢竟這筆錢就是另一半想要照顧自己的可貴心意。
保險不只是保障 陷財務危機也可自保
事實上,保險不僅有保障功能,更是重要的資產保全及傳承工具。當獨自一人面對財務危機時,具有生存保險金的保單,可以保障基本的生活所需,萬一不得已有急用,具保單價值準備金,也可中途解約救急。
此外,若是中年婚姻失合,在尚未和對方離婚、婚姻關係仍存在時,所受領的親人的身故保險金或生存保險給付,均屬於贈與、繼承取得,而婚後財產如果是經由繼承、贈與取得,就不會計入婚後的財產所得,也不會被列入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計算範圍內。
未來若真的離婚,至少這筆錢(婚姻存續期間受領親人的身故保險金或生存保險給付)也不會被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可以避免這筆資產被分割,為自己留下一筆生活費。
「宅」的兩大風險 保險怎麼規劃?
居住風險,除了無形的獨居風險,當然還包括有形的住宅風險。台灣房價高居不下,許多人汲汲營營投入工作,就是為了存下一桶金、為自己買一間房。然而,我們花了一輩子的力氣、將近畢生的心血和積蓄,買下一棟房,可曾想過,房子也是有風險的嗎?
尤其台灣地理位置,暴露在颱風、洪水、地震的三大高風險地帶,且居住在以上三大危險地的人口高達八成,居住在以上兩大危險地的人口,更超過九成。
據統計,國人每年花十五萬元買人身保險,而住宅火險(住宅火險及基本地震保險)的保費相對低廉,以保額三百萬元為例,每年保費約七三五元。但真正為住宅買保險的比例極低,全台僅三百萬戶有投保住宅火險,而且大多是為了向銀行申請房貸而投保的。
所謂的「居安思危」,指的是處於安樂之境,更要想到可能出現的危險或困難。居住地的「危險」,例如颱風、洪水或地震,有住宅火險可以轉嫁風險。而居住地的「困難」則可指房貸問題,如果向銀行貸款,銀行會要求投保住宅火險,以作為火災或地震造成房屋損失,貸款人無力償還的抵押品。
但如果房貸還沒還完,貸款人就不幸驟逝,留下來的債務,就變成家人沉重的負擔,像是已故藝人「小鬼」黃鴻升生前買下千萬豪宅,但買不到兩年就驟逝,剩下來的貸款,成為家人的難題。若要賣,以持有時間來看,課稅稅率高達三十五%;若要留,粗估每月約十萬元的貸款,也是一筆不小的債務。
因此,如果房屋借款人生前有投保「房貸壽險」,突然遭逢意外致失能或身故,面臨繳不出房貸的窘境,房貸壽險就會將理賠金,優先用來償還房貸,如果還有剩餘的保險金,則會給付給保單的受益人(通常是貸款人的家人)。
不論現在是單身還是有伴,人終究會回到一個人的狀態,如何透過保險好好走完這一生,不造成任何遺憾,是現代人都必須瞭解的深奧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