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是國民義務,但什麼稅都要課,實在是讓人民叫苦連天!國稅局規定,凡婚喪喜慶等民間禮俗,屬於無償贈與,應課徵「贈與稅」,引爆網友熱議。
國稅局以《遺產及贈與稅法》為準則說明,「凡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或境外之財產為贈與者,應依本法規定,課徵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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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官員補充道,婚喪喜慶雖為民間禮俗,但屬於無償贈與,應課徵贈與稅,不過每人每年免稅額為 220 萬元,若超過 220 萬元才會被課稅。北區國稅局副局長翁培祐則表示,依以往稽徵實務經驗,沒有親友紅包、白包超過 220 萬元的,所以實際上並無實行過。
李瑋芸 記者素質zzz
要超過200萬才課稅,這不是正常的常識嘛
標題寫的好像是要弄新法讓禮金課稅
媒體真的是社會的最大亂源zzz
2018年03月13日09:39
栢誠 所以這不是廢文嗎?
有幾個人可以一年包220萬元?
2018年03月13日09:08
Vincent 這觀念是正確的,若不納入控管,富豪可利用兒女結婚時大贈金錢逃稅。
絕大多數平民百姓根本不用擔心這條稅法。
2018年03月13日09:41
林琨淯 廢文
2018年03月13日10:01
靖蓉 管太大
2018年03月13日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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