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與何姓夫妻去年相約在一間熱炒店吃飯,期間何男見妻子酒喝多了,想先行帶她回家,但妻子不肯,雙方發生爭執後,何男氣憤的獨自返家,黃男竟趁人之危,將酒醉的何妻帶至旅館共度春宵,事後還辯稱是帶她到旅館梳洗後就離開,但經測謊發現黃男所言不實,新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他3年2個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去年9月,從事建築業的黃姓男子與何姓夫妻檔相約在熱炒店聚餐,因何男隔日要上班,且又見妻子喝多了,因此想帶著她一起回家,但何妻認為還沒喝夠,不想回家,2人因此發生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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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男見狀便出面安撫何男,表示自己會平安送何妻返家,何男才勉強答應先行離席。隔日何男起床時,未看見妻子身影,也未接電話,但因趕著到工地上工,中午返家時已看見妻子在臥室睡覺,也沒多問,但事隔5日,何男察覺妻子行為怪異,追問後妻子才坦言,「當晚酒醉,一早醒來發現全身一絲不掛,與黃男一起躺在旅館房間床上。」何男氣得到警局提告。
黃男到案後,否認自己對何妻性侵,並表示當天也喝醉已「斷片」,醒來時已經在家中,但經測謊,黃男明顯呈現不實反應。新北地院最後依乘機性交罪,判黃男3年2個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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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羽庭 應該判重一點,否則這種居心不良的案例真的會很多,尤其是朋友之妻或女朋友被騎走
2019年12月14日15:13
木瓜 腦袋不清楚!
多關幾年,不要假釋……
2019年12月14日14:40
浪浪 覺得這樣的人應該判個五年十年
2019年12月14日15:31
林果凍 這下變好兄弟了
2019年12月14日14:59
不矮兔 台灣法律真的很有問題
酒駕撞死一位另一位重傷害差點死亡
又是酒駕累犯
這樣的人為何判的比性侵的還輕?
只盤兩年半而已不會太誇張?
2019年12月15日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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