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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孫散步慘遭25歲男跳樓砸死!家屬悲痛要求「用遺產賠」

CTWANT
更新於 2019年12月15日03:16 • 發布於 2019年12月13日08:10 • 王德蓉
(圖/pixabay)

四川省眉山市一名25歲的侯姓男子患有思覺失調症,情緒低落的他決定跳樓結束生命,但沒想到他跳下樓時,竟砸中路上正在散步的祖孫,導致3人皆身亡。祖孫倆的家屬相當難過且無法原諒侯男奪走2條性命,便向侯男家屬提告。本案於12月初開庭審判,法官判侯男爸媽須賠償152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58萬元)給受害者家屬,替兒子的行為負責。

綜合陸媒報導,侯男在2016年確診患有思覺失調症並住院治療10多天,出院時,醫生叮囑其家人,患者可能會出現自殺、衝動、傷人等難以預料的意外,請家屬好好監護,並且也要搭配服用藥物來治療此症。但在今年6月1日,侯男在自家住處一躍而下,卻砸中了當時正在散步的張容(化名)及他的3歲孫子小陳(化名),侯男和小陳當場死亡,張容送醫過後6天仍宣告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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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孫倆的家屬無法原諒2位親人的性命就這樣被侯男奪去,且責怪侯男父母沒有將兒子情況讓社區其他人得知才造成此意外,因此決定告上法院,要求以侯男的遺產來賠償祖孫倆的人身損害,不足的部分由侯男爸媽承擔,而社區管委會也要承擔20%的補充責任。

今年12月初,此案在東坡區法院開庭審理,據了解,侯男的爸媽帶著侯男表弟及公司同事作為證人,想證明兒子在跳樓前精神狀況沒有異常,家屬已盡到監護責任,且目前兒子已過世,無法對其當時的行為能力進行鑑定,希望法官能減輕刑責。

但法官認為侯男的症狀尚未痊癒,且與醫生所叮囑的注意事項相關,再加上跳樓行為及事發現場的認定,認為侯男爸媽須為兒子的自殺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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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也表示,由於管委會並不清楚侯男症狀,所以此次事故不存在安全管理的義務,不須承擔補充責任。最終法院判侯男父母須賠償152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58萬元)給祖孫倆的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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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
  • 義霖 I Lin
    為什麼台灣的犯罪者聲稱有思覺失調症,不是仿照這人自己去跳樓,而是出來害人? 許多看犯案過程心思超縝密的惡人,總是用思覺失調症替自己開脫罪則,而判斷單位與法官也真的相信....
    2019年12月13日11:39
  • 胡飛
    大陸的法官真好,如果在台灣只會說人都死了,死者為大,去你媽的台灣垃圾法官
    2019年12月13日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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