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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空姐美魔女 當詐騙車手2天 刑期比撞死人富少多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2020年05月27日00:51 • 張達智
一名曾擔任空姐的美魔女,當詐騙車手2天,被士林地院判刑1年10個月。(中時資料照 李文正攝)

曾擔任空服員、英文老師、幫刑事案件同步翻譯,擁有高學歷的的甘姓女子,看到報紙廣告應徵工作,「奉命」到ATM提款,結果卻是詐騙車手。甘女2天提款24萬元,領2000元薪水,士林地院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判她1年10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而富少游瀚甯飆車害死2人,昨高院判決出爐,改輕判1年2月。

判決書指出,甘女去年8月看到報紙廣告,透過LINE應徵「公司外務」,接獲指示前往指定地點拿取金融帳戶存摺、提款卡,到ATM提款,再把錢放到指定地點;甘女上工2天,從3個帳戶領走24萬元,拿到2000元工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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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女辯稱自己只是應徵工作,並不知自己當了詐騙車手,但士林地院認為,甘女為60歲的成年人,教育程度為大學畢業,曾從事空服員、英文老師、照顧服務員等工作,甚至也在法院擔任過刑事案件的同步翻譯,應該具有相當高的智識程度與社會經驗。

「提款卡用塑膠袋包起來,放在花圃或是金爐下方」、「領完錢後會用信封袋裝起來,再放到指定地點」等內容,明顯與一般正當收送貨物、款項的方式不同;且甘女曾向「公司」提出疑問,卻仍照做,可見她當時已感覺並非合法的正當行為。

而富少游瀚甯前年在北市自強隧道狂飆超跑失控撞車,奪走2條人命。一審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罪判刑2年4月,高等法院考量他與死者家屬和解獲得諒解,26日改依過失致死罪輕判1年2月,不予緩刑。檢方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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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54
  • sun
    害死了人命比車手的罪還輕喔,,表示台灣人命不值錢,是嗎
    2020年05月27日01:56
  • 方震
    法官:是什麼蒙蔽了我的眼睛?
    2020年05月27日01:53
  • Eric(慈,筠;246-5)
    台灣司法最棒,最公正了!世界第一!台灣之光!法院是專為有錢人開的!
    2020年05月27日01:50
  • 胡文華
    果然… 不意外… 看看酒駕撞死人的判刑就…
    2020年05月27日02:32
  • Vincent
    也還好吧,又不是第一天當台灣人,到底還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2020年05月27日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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