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

計程車業肯定Uber條款 Uber駕駛要抗議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19年05月28日12:55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8日電)汽車運輸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修正案(Uber條款)6月上路,台灣計程車產業發展聯盟肯定交通部修法補漏洞,但Uber駕駛組成的網路叫車平台代僱駕駛自救會明天要到行政院抗議。

交通部今天下午宣布,這項修正案(Uber條款)將在6月初上路,條款重點主要是將「小客車租賃業與資訊平台業者合作提供附駕載客服務者」納入規範,以日租時租計費,並以1小時為起租時數,讓Uber無法採取以租賃業合作方式,實際從事計程車行營運違法行為,且平台應充分揭露車輛、駕駛人、計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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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產業聯盟說,目前包括美國及歐洲各國政府都為了處理Uber「假共享、真營業」帶來嚴重的社會安全、引發司機自殺潮及嚴重社會衝突等問題傷腦筋,紐約市已在去年立法限制Uber、歐盟許多城市也陸續修法要求Uber回歸運輸業管理。

計程車產業聯盟也表示,將全力配合交通部,協助非法Uber駕駛轉業,已協調所屬計程車車行公會、車隊及駕駛員工會提供考照、掛牌及轉貸、納保等輔導媒合全面服務,相關資訊也已公告在台灣計程車產業發展聯盟的臉書粉絲專頁上,各地公會也都提供聯絡電話及資訊,協助各地Uber駕駛諮詢。

根據計程車產業聯盟掌握的資訊,警政署針對合法計車司機的駕駛人執業登記證考試,6月份的台北考區已爆滿,也比之前增加近1倍的考試人數,研判有許多Uber駕駛嘗試轉入合法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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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產業聯盟也呼籲交通部,應同步啟動計程車服務品質提升政策方案,除了補助汰換老舊計程車外,也應從全面提升服務品質及產業永續發展的目的,擬定計程車評鑑、定期教育訓練及退場等制度性機制,提供更安全及更有效率的運輸服務。

不過,由多數Uber駕駛組成的網路叫車平台代僱駕駛自救會明天要到行政院抗議。自救會認為,交通部修訂運管規則,未納入小客車租賃業任何意見,不敢創新,也枉顧300萬消費者心聲。

自救會也表明,自救會的訴求就是要求交通部增訂網約多元小客車新業態,但自救會成員不要轉做多元化計程車駕駛,他們認為網路叫車平台代僱駕駛才有競爭力。(編輯:陳清芳)10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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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4
  • 傅志明
    錯誤政策比貪污可怕
    2019年05月30日07:06
  • AL
    先不論服務品質,Uber跟小黃營業行為應該一樣吧
    2019年05月29日07:47
  • Suan
    計程車素質越來越差 想獨佔自己的餅 不給別人分 想獨佔鰲頭 那要不要大家拒坐小黃?
    2019年05月29日04:49
  • 溫清泉
    拒搭非法。
    2019年05月29日04:21
  • 林志洋(Jone)
    如果uber是對的 ,不會大多數的先進國家一昧禁止uber。每年轉臺幣幾百億出去國外 ,衝擊到國內經濟 ,乘客省小錢 ,司機賺小錢 ,uber公司賺大錢 ,順便慢慢拖垮這個國家 。這根本是一個溫水煮青蛙的滅國方式 。製造一個app,做的事跟計程車派遣一模一樣 ,也敢整天把創新掛在嘴邊 ,我也是服了這些人。最後那些愛嘴炮的你省省吧 ,老子發表意見從來也不會再回來看的 ,你就去對著馬桶慢慢回應吧。
    2019年05月29日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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