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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酒醒…女同事稱沒事 3個月後當爸還被控性侵

TVBS
更新於 2018年12月09日04:11 • 發布於 2018年12月09日04:11 • TVBS新聞
示意圖/TVBS

一名已婚的楊姓男子跟同事下班後到KTV狂歡,卻酒醉到不醒人事,醒來後驚覺自己躺在女同事租屋處床上,不過衣著完整,但當下還是擔心地問一旁女同事他們是否發生什麼事,女同事回答「沒有」後才放心離去,沒想到3個月後,女同事跟他說「懷了他的孩子」,並控告他乘機性交罪,但檢方發現兩人事後互動良好,沒有被性侵的證據,因此處分不起訴,女同事不服提出再議卻被駁回,轉而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又再被駁,全案因此確定。

檢方調查發現,楊男在健身俱樂部上班,女同事未婚但有男友,2015年11月間,2人下班後和同事到KTV唱歌,眾人喝掉2大箱罐裝啤酒,直到隔天凌晨才散場各自返家。只是楊男當天醉倒,怎麼離開KTV的都不知道,直到酒醒才發現睡在女同事租屋處,雖見兩人衣著完整,還是不放心搖醒女同事問「有沒有發生什麼事」,女同事回「沒有」後,他就趕緊離開返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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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3個月後,楊男被女同事告知「懷了他的孩子」,為了確定還請女同事去做親子鑑定,最後確認孩子是他的,但又被女同事指控,趁酒醉無力反抗時性侵女同事,被控告涉嫌乘機性交罪,只好將實情告知妻子,請妻子出面調解,結果妻子反告女同事妨害家庭。

楊男向檢察官供稱,當天喝得爛醉,對於發生什麼事完全沒有印象,但確認孩子是他的後,就出面與女同事談和解,女同事才會被妻子反控妨害家庭。而當天一同歡唱KTV的同事,有人證稱女同事當天只有喝2、3瓶啤酒,意識還很清醒,也有人表示,女同事酒量不好,喝酒很節制,楊男則是當天喝醉。

不過檢察官發現,從女方懷孕後與楊男的對話紀錄,顯示出兩人仍保持良好互動及好感,與一般被性侵後產生的反感有異,兩人還曾討論要不要做人工流產,因此處分不起訴。而女同事不服,兩度提起再議,都被新北地檢署不起訴,連高檢署也駁回,她不死心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又再被駁,全案因此確定,但現在與楊男的對話,被楊妻認為是在勾引丈夫發生性關係的證據,控告她妨害家庭,最後被新北地檢署起訴,目前正由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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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51
  • 我個人誠心誠意語重心長的寫這一封信想告訴我們台灣社會上所有一切未婚女孩子與未婚女性民眾,誠請大家作一個參考。 身為一個女人生活在這個社會上,一定要懂得慎重選擇真正可以合法登記結婚的善良感情婚姻伴侶,絕對不要受到被有心人士玩騙感情身體傷害後才驚醒感到痛心懊悔不己,因為再多的淚水,再多的理由,再多的錢聘請律師提告對方,也換不回所受到的所有傷害,身心傷害與嫁錯配偶所受到的傷害是一輩子的,不是短期間,嚴重一點還會變成人生觀扭曲或變成精神障礙心理疾病,影響人生與往後的婚姻家庭甚大,不可不知。 孩子是無辜的,女孩子未成年與未合法結婚,絕對不要意外懷孕生小孩,女孩子會很受傷,萬一後來才發現對方只是玩玩洩淫欲而已,再多的懊悔也無濟於事。男人不壞,女人不愛,壞男人總有漂亮女人,好男人卻沒有,這是錯誤的,不要被這樣子的社會亂象所誤導,唯有善良真心的好男人才值得女人奉獻身心愛,真愛無價,絕不亂給。 我們台灣社會大眾不能忽視感情婚姻家庭方面的問題,目前社會越來越多單親媽媽,越來越多未婚女性民眾受害,現行法律給予民眾的保護權益有其限度,真正還是要未婚女性民眾慎重選擇感情婚姻伴侶,才能真正避免傷害。
    2018年12月10日04:02
  • 楊樣
    很簡單嘛,既然男的已醉得不醒人事了,而兩人有發生關系的話,就是女生強姦男生嘛!簡單的邏輯,你們說是嗎?
    2018年12月10日03:36
  • Chih-植
    有必要在外面喝這麼醉嗎?感覺男女都有點問題…我酒量不好…除非家人在場…否則一律喝酒淺嘗就好
    2018年12月10日03:31
  • 小陳
    應該是被女的強姦無誤 破處的女性需求也很大好嗎
    2018年12月10日03:24
  • LCH
    可播台女
    2018年12月10日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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