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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10年大限」將至! 不補繳恐少領5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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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於 2019年01月19日02:37 • 新頭殼newtalk |張嘉哲 綜合報導
勞保局提醒民眾月底就是國民年金保險首期保費的繳費期限。   圖:翻攝勞動部勞保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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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開辦的國民年金保險十年大限進入最後一個月倒數計時,1月31日就是首期保費十年大限繳費期限,被保險人若欠繳2008年10至11月首期保費,根據勞保局統計,若欠繳保費,最大損失金額恐達50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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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保是指沒有勞、農、軍、公保者,25歲到未滿65歲就會自動納保,如家庭主婦和失業者,25歲以上到未滿65歲前會自動納保,目前每月保費為932元,按時繳費者,保險期間可領生育、喪葬給付,

國民年金老年年金給付有二個公式,A式以3628元為基礎保證年金,再根據年資往上加,B式則完全以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A式標準明顯優於B式,但領取A式者必須符合沒有欠費、且未領其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資格,因此是否繳清欠費對領取給付權益影響甚大。

勞保局指出, 所有被保險人中有首期欠費紀錄者仍高達103萬人,其中有首期欠費紀錄但目前未投保國保有70多萬人,另有32萬7千多人目前仍在投保國保中,這32.7萬人中,有8000多人是64歲以上、即將可以申請國民年金的年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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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試算,若首期繳費至今,最多每月可領4816元,若有首期欠費紀錄,則僅每月僅能領2377元,一來一往每月相差2439元,若以平均餘命83歲推估,相當於終生損失52萬6824元入帳。

勞保局說,若是開辦至今都未繳費,保費累計約9萬多元,國保欠費訂有分期繳納機制,個人年所得未達50萬元資格者,可辦理分期償還保費,最多可分40期繳費,每月約繳2300餘元,近日更放寬65歲以上或重度以上身障者、欠費達3000元者,不論年收皆可辦理分期,呼籲民眾儘速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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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64
  • 阿霖
    又在騙錢了,當人民白痴啊!
    2019年01月21日03:04
  • ???
    為了業績?在催繳嗎?
    2019年01月20日17:40
  • 早起的蟲兒被鳥吃
    無言十年才有五十二萬,最低薪兩年就回來了……到底?!
    2019年01月20日01:51
  • 羣哥汽車修養站
    保證領的到?
    2019年01月20日01:18
  • Nick Sun
    別再拿國民年金這種東西來騙百姓啦,挖東牆補西牆,把收來的錢拿出一部分來補貼老人,其他再用各種預算名義吃掉,然後再把國庫掏空,最後就像那個貪污總統一樣在高雄爽爽住,兒子還能當議員!
    2019年01月20日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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