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歐姓男子任職桃園市一所國小擔任班導師,卻涉嫌於去年連續猥褻11位女學生,強摸她們的胸部、臀部、下體,檢方說,歐男專挑身形瘦小的女學生猥褻,欺負她們年小體弱無法反抗,今天偵結已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他提起公訴。
檢方說,歐男(43歲)從2000年起就在國小擔任老師,去年他兼任國小的班導師,卻對女學生伸出狼爪,或趁著教室內沒有其他學生,或利用位置偏僻的資源回收室,先後猥褻11位5年級的女學生,或強摸她們的胸部、臀部與下體,或強吻她們,讓女學生心靈嚴重受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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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男色膽包天,檢方調查,他甚至曾在班上仍有其他學生的時候,將女學生帶到教室的角落,用他身體擋住其他學生的視線,就對女學生上下其手。
還好其他學生發現有異向其他老師反映,大園警方才介入調查,但調查過程中,歐男僅供稱與11位女學生熟識,否認犯案。
檢方說,歐男的電腦內有數個幼女、學生為主題的色情影片檔案,顯見幼女與學生等特徵,足以滿足他的性慾。而11位女學生指控歷歷,繪製的資源回收室與教室現場圖與案發情形相同,足堪認定歐男犯行,已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他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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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小武 豬哥,有這種老師也真是會害慘國家幼苗,取消老師資格吧!
2019年03月15日09:02
HYJ 比渣還不如。
2019年03月15日08:58
義松🍊 老師永不錄用,
遏止有人受害。
2019年03月15日09:32
black 這種人早點入土的好
2019年03月15日09:00
阿彌陀佛
心靜知音我誠心誠意的建議我們台灣政府官員可以立專法嚴厲治罪刑罰誘姦與性侵害犯罪者,絕對不要給予誘姦與性侵害犯罪者有任何機會重生社會,因為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一定要給予嚴厲治罪刑罰誘姦與性侵害犯罪者,才能真正保護我們台灣社會所有女性民眾生活安全保障權益。
建議可以實施重打鞭刑嚴厲治罪刑罰誘姦與性侵害犯罪者,此非無人道,此非無人權,此非不文明作法,此非無慈悲心,乃真正實現正義公道。
被告入獄不管多少年的有期徒刑,終有出獄之期,但被害人女孩子心理傷痛陰影是一輩子難以消滅,嚴重影響到女孩子的人生與將來的感情婚姻家庭和夫妻伴侶性生活,等於被告是毀了一個女孩子的人生,這麼罪大惡極,實無資格有什麼人權,實無資格有什麼人道待遇可言。
我們台灣社會有很多女孩子受誘姦與性侵害,身為執政的政府官員不能坐視不管,不能執著錯誤的政策理念與不完善的法條公約而讓正義公道天秤嚴重失衡,更不能讓所有現代法官被社會大眾誤會為恐龍法官,只要立法官員肯修法與實施重打鞭刑,現代所有法官就必定能嚴厲重判性侵害犯罪者被告。
絕對不要寬容誘姦與性侵害犯罪者,一定要給予嚴厲的治罪刑罰。
2019年03月15日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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