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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歲性侵假釋犯才出獄⋯再誘騙少女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2月22日22:20 • 發布於 2019年02月22日22:20

記者蘇怡璇/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50歲的黃姓性侵假釋犯,出獄不到半年,把狼爪伸向15歲的鄰居,平常關心備至,還用錢博取對方信任,趁機性侵多次,當被害少女結交男友,想脫離黃男時,卻遭對方以繩子勒住脖子,強逼還錢,少女父親發現後提告,新竹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等罪重判這名性侵假釋犯有期徒刑1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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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歲性侵假釋犯出獄⋯再蹂躪15歲少女5次!繩勒脖討錢。(示意圖/無關當事人)

根據判決書指出,黃姓男子因性侵案入獄服刑,2016年假釋出獄後,發現家住隔壁的15歲少女長相清秀,竟起了色心,藉機靠近,以金錢拉近彼此距離,包括贈送少女現金、名牌運動用品,也幫忙支付牙套費用,兩個人越走越近,少女也常跟黃男外出。過程中,少女被黃男載到郊區、工寮等地性侵五次,每次發生關係後,少女因為害怕,不敢告訴任何人。最後少女結交男友,也懷孕了,決定斬斷這奇怪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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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黃男不甘心少女躲著他,也不怕性侵少女的事情被公開,膽大包天直接翻牆進入少女房間質問,還恐嚇少女爸爸歸還6萬元,少女爸媽才知道寶貝女兒被50歲中年男子蹂躪。氣得報警處理。但黃男不但不收斂,帶著繩子在路上堵少女,一見到人,直接拿繩子勒住她脖子要求她還錢。法院審理時,黃男還辯稱,少女是乾女兒,堅決否認犯行,法官因此認為,他犯後態度惡劣,依妨害性自主等罪重判黃男徒刑1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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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50
  • 小雨紛飛
    12年,累犯,人道去勢吧,敗類人渣
    2019年02月22日23:19
  • 建誠
    割掉牠的LP,以防再犯。
    2019年02月22日23:24
  • Chen Ta
    性侵犯 假釋出獄 應該「去勢」.. 不然就關到老死 別再讓這渣渣男再出來害人了⋯⋯
    2019年02月22日23:31
  • 許博順
    像這樣子的人渣為什麼還要把它放出來呢繼續害人喔這就是台灣的司法
    2019年02月23日00:28
  • 阿彌陀佛 我一直不知道為什麼,我們台灣政府官員一直都不願意立專法來嚴厲治罪刑罰鞭刑性侵害犯罪者? 人生在世,最令人感到可恥的惡行為就是誘姦與性侵害未婚或己婚的女孩子與女人,毀女孩子與女人的貞操名節,將心比心,如果是自己的妻子,女兒,孫女,若被這樣子的誘姦或性侵害或誘拐通姦,請問,身為丈夫或父親的男人會以什麼樣的兇殘的殺人或打人手段處理加害人? 歷年來,我們台灣社會各角落所發生的女孩子或女人被有心人士誘姦或性侵害的社會事件非常多且沒有被媒體報導出來的受害女孩子或女性民眾尚很多,很多女孩因入世未深而被有心人士誘姦,因不想事情擴大而選擇忍默,把遇人不淑的痛苦眼淚往內心吞,甚至有些己婚的婦女因只是需要被朋友關懷而已,但卻被有心人士貪圖美色而誘姦,誘拐通姦,甚至性侵害,這些層出不窮的社會問題,為什麼我們台灣政府官員不願意立專法來嚴厲治罪刑罰誘姦與性侵害女孩子或女人的惡行為者呢? 錢可因努力工作而再賺得,一個女孩子或女人的貞操名節被誘姦或性侵害,永遠再也無法回復清白,身體貞操名節是女孩子與女人一生當最重要的,為何擁有公權力的政府官員不願意用自真心的立專法保護所有的女性民眾生活安全。
    2019年02月22日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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