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媒體報導指出,大陸官媒疑似盯哨台灣的政論節目,就連錄影現場都會安排記者在旁盯場,引發各界高度關注。對此,陸委會今(9)日表示,經查後,「本案報導媒體表示,所報新聞皆有所本」,且經合理查證,基於新聞倫理,不便透露消息來源;被指涉之陸媒駐點記者與電視臺則均否認媒體報導指涉內容,邀請單位亦表示無從獲悉報導依據。
陸委會表示,針對媒體報導陸媒駐點記者涉及介入臺灣政論節目案,陸委會會同主管機關文化部、通傳會已完成相關行政調查。
陸委會稱,本案陸媒記者係依據「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申請來臺駐點,目前採專案方式辦理,由文化部及陸委會進行個案評估、專案許可,經內政部移民署聯審會討論後,核發入出境證。駐點記者在臺應遵守「大陸地區新聞人員進入臺灣地區採訪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如有「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或「採訪期間變換所屬媒體或喪失新聞人員身分」,文化部得廢止其記者證,移民署得廢止其入出境許可證。
陸委會續指,為具體瞭解本案詳細情形,文化部發函要求協助申請新華社記者來臺之邀請單位提出說明,會同陸委會約晤新華社目前在臺駐點記者,並分別洽詢本案報導媒體及被指涉電視臺。通傳會另發函「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及「中華民國電視學會公協會」,請其洽會員注意並瞭解所屬政論節目有無相關情形。
陸委會表示,綜上查察,「本案報導媒體表示,所報新聞皆有所本」,且經合理查證,基於新聞倫理,不便透露消息來源;被指涉之陸媒駐點記者與電視臺則均否認媒體報導指涉內容,邀請單位亦表示無從獲悉報導依據。
陸委會表示,針對行政調查部分,相關主管機關已依權責要求涉案單位及人員說明,查察事項已完成告一段落。鑒於行政調查之侷限性,本案所蒐集案內相關資訊,將提供檢調進行續處,並尊重司法機關的司法調查。
陸委會強調,文化部及陸委會將強化陸媒駐點記者來臺管理機制,持續依規定採專案方式以及移民署聯審會機制辦理,檢視是否依許可事由在臺採報,進行個案評估、專案許可;並加強要求駐點記者須確實遵守政府法令規範,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倘涉有違法情事,將依法嚴處。
cute 畜生共匪神經病好恐怖喔
07月09日20:09
王俊逸 民進黨政府就三、民、自養的🐶,放啥屁都要說好香
07月09日15:38
清華 一定是三民自
07月09日15:21
mH 政府現在不用拿證據了是吧?政府說什麼,人嗎就信什麼?
07月09日12:21
Randy 有所本但不能公開,笑死人,什麼都沒有的說詞
07月09日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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