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中國香港籍的73歲林姓老婦人,13年前為了躲避丈夫家暴,從中國福建坐船偷渡來台,直到年邁想回家鄉探望,卻沒有合法返國管道,因此向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自首到案說明。基隆地方法院日前宣判,依入出國及移民法判處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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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地檢署起訴指出,73歲的林姓婦人為中國籍人士,為躲避丈夫家暴,2011年間由中國地區不詳男子「吳哥」介紹,自中國福建省平潭縣乘坐船隻,途中轉換另艘船後,在基隆市不詳地點上岸,未經許可入境台灣,直到林婦自行至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報到說明,才讓案情曝光。
法院審理後,考量林婦自行到案、不識字、有4名成年子女、經濟狀況貧困、無前科等,依入出國及移民法判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抵1日,緩刑2年,可上訴。
據《自由時報》報導,73歲的林婦為中國香港籍,之所以會向移民署自首到案說明,是因為想回家鄉探望,希望能取得合法返國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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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民視新聞網》提醒您: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加入民視新聞Line好友,重點新聞不漏接👈》
Jackey 這是在告訴大家,偷渡的管道在十幾年前就很暢通了,如果不是「自首」這管道應該是「一直暢通」!
現在可能已經有「新的管道」了,所以將「舊」管道公布出來,讓政府的注意力集中在這個已經沒用的管道上!
09月15日14:42
Arielle🐎🎻🎼 如果是真的,那真是辛苦這位婦人,要多帶決心離開家鄉子女,只為了躲避丈夫長期家暴
09月15日14:34
富强 台灣老早就被滲透了
09月15日14:43
郭r 台灣光是逃逸外勞就有八萬多名 加上偷渡來的 人數都比一個鄉鎮多了
09月15日15:01
Arthur L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為何同樣的條件,用在柯文哲就以[定罪論]🤔🤔🤔
09月15日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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